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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臺獨”頑固分子體現十四億多中國人意志
二評兩高、三部委公布《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
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一經公布,便在臺灣島內引起巨大反響,島內一些分裂勢力已經感覺到巨大壓力。不過,也有包括賴清德等在內的一些政客,為了掩飾內心的恐懼,公開叫囂稱《意見》僅僅是大陸的“一廂情愿”,我國法律對臺灣沒有管轄權。不過,在筆者看來,那些叫囂《意見》對臺灣沒有管轄權的論調,一是暴露出島內一些政客對兩岸歷史和對法律管轄權知識的缺乏,二是不敢面對聯合國2758號決議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的國際法事實,三是他們忘了《意見》背后體現的是14億中國人的堅強意志。
首先,臺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不僅是歷史事實,也是國際社會的共識。無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法規,還是島內現行所謂“憲法”或其他“法律”法規,都明確了兩岸同屬一個中國。而且,根據國際法和國際政治規則,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為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是在中國這一國際法主體沒有發生變化情況下的政權更替,中國的主權和固有領土疆域沒有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理所當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國的主權,其中就包括對臺灣的主權。由于中國內戰延續和外部勢力干涉,海峽兩岸陷入長期政治對立的特殊狀態,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從未分割也決不允許分割,臺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地位從未改變也決不允許改變。
1971年10月,第26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边@一決議不僅從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徹底解決了包括臺灣在內全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而且明確了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只有一個,不存在“兩個中國”“一中一臺”的問題。隨后,聯合國相關專門機構以正式決議等方式,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享有的合法席位,驅逐臺灣當局的“代表”,如1972年5月第25屆世界衛生大會通過第25.1號決議。聯合國秘書處法律事務辦公室官方法律意見明確指出,“臺灣作為中國的一個省沒有獨立地位”“臺灣當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實踐中,聯合國對臺灣使用的稱謂是“臺灣,中國的?。═aiwan,Provinceof China)”。
既然臺灣作為中國的一個省,盡管統一前大陸對臺灣省還沒有行使有效管轄權,只是治權的暫時分離,但兩岸主權和領土完整從來沒有分離。既然臺灣是中國的一個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兩高、三部委印發的《意見》作為一個國家主權范圍內的法律法規,其適用范圍當然包括臺灣省。
其次,《意見》印發公布前,其實大陸已經對臺灣開始施行法律上的有效管轄,而《意見》的發布且集中體現了14億中國人的意志。
盡管大陸方面日前才發布了《意見》,但事實上近年早已依法追究“臺獨”分子的刑事責任。比如,2022年8月4日,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涉嫌分裂國家犯罪、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楊智淵(臺灣省臺中市人)進行調查。2023年4月25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臺灣地區犯罪嫌疑人楊智淵涉嫌分裂國家罪一案由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偵查終結,移送溫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這表明,大陸嚴懲“臺獨”頑固分子的管轄權、能力和手段并非島內一些政客所說的“一廂情愿”,而是已經開始實行管轄。
必須指出,對于《意見》的頒布,臺灣的一些政客千萬不要繼續心存僥幸,更不要掉進自己為自己設定的“兩岸互不隸屬”的話語陷阱,因為誰也無法改變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歷史事實,無法改變國際社會的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和臺灣是中國一部分的國際共識,更無法撼動14億中國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與堅決嚴懲“臺獨”頑固分子的決心。
編輯:魯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