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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和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加快數權法立法進程
2023年是我國推進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具有標志性的一年,從頂層設計到體制改革再到落地實施,取得突破性進展。特別是有三件事情對于激活數據要素市場具有特殊意義,一是印發《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從頂層設計的高度對數字中國建設作出整體布局;二是組建國家數據局,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統籌推進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規劃和建設等,在數據發展管理體制機制建設上邁出一大步。三是兩個重要文件推動數據要素從概念進入落地階段。國家數據局等部門發布《“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提出“發揮數據要素乘數效應,賦能經濟社會發展”。財政部印發《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明確企業數據資源可作為資產列入財務報表。這為統籌解決數據確權難、定價難、應用難等問題,加速數據這一新型生產要素融入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和社會服務管理等各環節,大力發展數字化新質生產力提供了支撐。數據要素價值提升和推動數權法立法等問題箭在弦上。
加快構建數據資產核算和入表的制度體系,推動數據資源入表走向數據資產入表。數據的產權、定價、流通、分配等制度構建十分復雜,在世界范圍內都是一個“無人區”。我國推動實施“數據資源入表”,可以說是在構建數據要素市場中邁出了關鍵一步。但“數據資源入表”是在沒有突破傳統的會計準則、價值分配與計量方法框架下進行的,還需進一步破解數據產權界定不清晰、數據定價體系不完善、數據資產登記制度不健全、數據交易平臺定位不準確等問題。要推動“數據資源入表”走向“數據資產入表”,就必須建立數據資產核算和入表的全鏈條管理體系,從數據產權界定制度、資產登記制度、資產評估制度、交易定價制度、資產入表制度等入手,構建一個全流程的完整閉環,才能使數據資產的商品化、市場化、要素化真正見到成效。
在建立“三權”分置數據產權制度基礎上,加快探索數據要素“三級市場”,推動數據資產向數據資本躍升。建立數據“三權”分置產權運行機制,核心是通過明確數據資源持有權,強化數據加工使用權,放活數據產品經營權。在此基礎上,可參考資本和土地等要素多級市場體系,探索構建零級、一級和二級聯動的數據要素多級市場體系。一級市場即數據資源市場,主要承載以數據集或數據接口為主要流通方式的數據資源。二級市場即數據產品和服務市場,數據加工方對數據資源進行加工處理和算法模型化,以產品和服務形式銷售給購買者,是要素產品化的過程。零級市場即非交易流通市場,屬于未進入交易環節但發生數據共享交換和權益流轉的市場行為,既包括企業內部或具有一定業務或股權關聯關系的企業間發生的數據共享交換,也包括數據信托等新型數據權益流轉。要逐步細化數據“三權”分置和數據“三級市場”之間的關系,推動數據資產向數據資本躍升。
加快數權法立法進程,推動以“所有權”為重點的數據產權到基于“共享權”的數據權利的法治化進程。我國已有的立法更加重視數據產權保護,特別是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和數據知識產權保護的制度建設。但數據既是信息載體又是生產要素,與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等生產要素不同,具有非競爭性、非排他性、可復制性等特點,這就決定了數據行為規則、數據權利保護不能套用傳統的法治模式。最大程度發揮數據的要素作用,既要解決好以“所有權”為重點的數據產權問題,更要加快完善基于“共享權”的數據權利保護問題,既要“數盡其用”,更要保護數權。應加大數權立法的理論研究,重點解決數據權屬、形態、公共數據共享機制等關鍵問題。適時啟動數權法立法建議稿起草工作,并納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國際城市發展研究院創始院長)
編輯:王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