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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保障未成年人權益
馬樹娟
近日,全國婦聯會同4家團體會員發布了第五屆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十大案例,有針對性回應了老百姓關心的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護等方面問題,其中一起因離婚藏匿孩子的案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因感情破裂等原因提起離婚訴訟,是當事雙方解除婚姻關系非常常見的一種方式。但在現實生活中,一些當事人或出于爭奪孩子撫養權的考慮,或為了在離婚博弈中多一些籌碼,以致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成為離婚案件中的高發事件,殊不知這種做法會給年幼的孩子帶來強烈不安全感,嚴重影響孩子健康成長。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父母離婚時,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不過,受相關法律責任不明確、處罰機制缺乏等因素影響,此類現象仍不時發生。如何妥善辦理此類案件,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利益,考驗著司法機關和相關部門的智慧和擔當。
在這起典型案例中,納某(女)因經常遭受家暴提起離婚訴訟,馬某在得知消息后強行將5歲的孩子帶走,送至老家撫養。對于法院最終作出孩子歸納某撫養的判決,馬某拒不履行。面對這種境況,作為婦女“娘家人”的當地婦聯組織在安撫納某焦灼心理的同時,選派經驗豐富的律師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全程參與案件處理。在案件執行陷入僵局時,婦聯組織和法院組成聯合工作組,跨省對馬某開展疏導調解工作。最終在工作組耐心細致的釋法明理下,納某母子終于團聚。
家長是保護未成年人的第一責任人,這起典型案例給為人父母者上了一堂普法課:不論出于什么目的,都應當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依法處理撫養權爭議等問題,而不是把孩子當成“法律棋盤”上的博弈籌碼。同時,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也離不開廣泛的社會參與,需要發揮司法機關裁判是非、定分止爭的作用,也需要婦聯等社會各界力量的支持。唯有凝聚社會合力,才能更有效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更好呵護孩子們健康成長。
編輯:王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