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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 研究員谷樹忠:健全新能源產業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相關政策法規與標準體系
近年來,為引導和規范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等設備的回收利用,國家陸續出臺了系列政策法規和標準規范,但還遠不能滿足新能源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一是政策法規缺乏前瞻性和協同性,二是政策法規缺乏強制性和約束力,三是標準體系和認證體系不健全。建議:
健全政策規劃體系,加強系統謀劃與頂層設計。加強政策預研和儲備,根據新能源產業快速發展需要及時推出適用政策,如退役新能源設備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政策、退役新能源設備再生資源進口管控政策等。逐步拓展政策覆蓋范圍,增加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市場秩序等環節的政策供給。打破部門壁壘,統籌相關政策規劃制訂修訂,推進編制實施國家和區域層面的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專項回收利用規劃。
有序推動成熟政策法規化,提高其穩定性與約束力。將退役新能源設備回收利用政策以法規形式固定下來,明確產業鏈各環節在回收利用上的主體責任劃分、生產技術規程、產品質量要求等。提升上述部門規章的法規層級,并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相關規定由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擴展至退役風電機組、光伏設備,明確其固廢屬性。
統籌規劃國家、行業和團體標準,建設標準實施的認證監督體系。建立覆蓋設備退役、梯次利用、再制造、再生利用、綠色設計制造等關鍵環節,以及生產技術、安全環保、質量保證、企業資質等關鍵要素的標準體系。推動相關國家標準與行業標準立項,推動相關團體標準上升為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對標先進標準,借鑒新能源設備“數字護照”管理做法。加快建設配套檢測認證體系,逐步將相關標準納入強制性政策法規,強化標準實施監督。
編輯:付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