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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網絡欺凌行為
人民網北京10月29日電 (高清揚)近日,國新辦就《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情況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
近年來,全社會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問題日益關注。此時公布《條例》并于明年起施行,有何現實意義?《條例》的基本內容有哪些?司法部立法一局局長張耀明在回答人民網該提問時表示,《條例》的出臺為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健康成長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條例》進一步筑牢了未成年人網絡安全屏障,以法治方式營造安全健康的未成年人網絡環境,并結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和網絡空間的規律特點,細化未成年人保護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已有的制度,進一步提高了法律制度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據介紹,《條例》共七章六十條。其中,第二章明確將網絡素養教育納入學校素質教育內容,要求改善未成年人上網條件,強化學校、監護人網絡素養教育責任。
《條例》第三章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未成年人實施網絡欺凌行為,要求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網絡欺凌行為預警預防、識別監測和處置機制。
《條例》第四章規定監護人教育引導未成年人增強個人信息保護的意識和能力、指導未成年人行使相關權利等義務。明確加強未成年人私密信息保護。
《條例》第五章要求提高教師對未成年學生沉迷網絡的早期識別和干預能力,加強監護人對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網絡的指導。要求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建立完善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游戲規則。
編輯:王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