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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紅新規聚焦提升市場吸引力
鼓勵現金分紅 引導合理分紅
分紅新規聚焦提升市場吸引力
為進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態化分紅機制,提高投資者回報水平,證監會日前宣布,對《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簡稱《現金分紅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簡稱《章程指引》)現金分紅相關條款進行了修訂,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滬深證券交易所也同步修改完善了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明確操作性要求。
分紅狀況持續改善
五年累計逾8萬億元
業內人士表示,持續穩定的分紅有助于增強投資者回報,推動樹立平和的投資理念,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同時也有助于減少公司冗余資金、提高資產使用效率,引導公司專注主業。現行《現金分紅指引》和《章程指引》頒布實施以來,對健全分紅的內部治理機制和外部監管約束發揮了重要作用,A股上市公司分紅狀況持續改善。
從數據來看,近五年來,A股上市公司累計分紅8.2萬億元,年度分紅金額已開始超過當年股權融資額。其中,2022年共有3291家滬深上市公司進行了現金分紅,分紅金額2.1萬億元,其中面向境內投資者分紅1.6萬億元,同比增長22.7%,分紅家數占比67.1%,股利支付率(32.5%)和股息率(1.97%)與全球主要資本市場相比處于中上游水平。
就特征而言,近五年上市公司分紅呈現三方面特征:一是分紅規模增長較快,十年來分紅金額年化平均增長13.3%,高于同期凈利潤增速(約10%)。二是分紅習慣逐步養成,分紅公司家數占比由十年前的50%左右提升至70%左右,連續5年分紅的公司占比由20%提升至48%。三是分紅特征總體與企業發展階段相適應,不同板塊、不同行業企業分紅水平有所差異。
證監會同時指出,與境外成熟市場相比,A股上市公司分紅均衡性、及時性、穩定性還有待進一步提升,投資者獲得感有待增強,還有個別公司異常高比例分紅,可能損害償債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需要及時引導規制。
鼓勵現金分紅導向
引導形成中期分紅習慣
據了解,本次現金分紅規則修訂主要思路為,在堅持公司自治的基礎上,鼓勵公司在章程中制定明確的分紅政策,穩定投資者分紅預期,對不分紅、財務投資規模較大但分紅比例不高的公司,通過強化披露要求督促分紅;便利公司中期分紅實施程序,鼓勵公司增加現金分紅頻次;加強對異常高比例分紅企業的約束,引導合理分紅。
具體來看,《現金分紅指引》修訂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明確鼓勵現金分紅導向,推動提高分紅水平。對不分紅的公司加強披露要求等制度約束督促分紅。對財務投資較多但分紅水平偏低的公司進行重點關注,督促提高分紅水平,專注主業。
二是簡化中期分紅程序,推動進一步優化分紅方式和節奏。鼓勵公司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增加分紅頻次,結合監管實踐,允許上市公司在召開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時,在一定額度內審議批準下一年中期現金分紅條件和上限,便利公司進一步提升分紅頻次,讓投資者更好規劃資金安排,更早分享企業成長紅利。
三是加強對異常高比例分紅企業的約束,引導合理分紅。強調上市公司制定現金分紅政策時,應綜合考慮自身盈利水平、資金支出安排和債務償還能力,兼顧投資者回報和公司發展。對資產負債率較高且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不佳,存在大比例現金分紅情形的公司保持重點關注,防止對企業生產經營、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與此同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關條款修改也包括三個方面:一是鼓勵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潤分配的條件下增加現金分紅頻次,引導形成中期分紅習慣,穩定投資者分紅預期。二是根據《現金分紅指引》關于優化中期現金分紅實施程序的制度安排,新增對中期分紅的完成時限要求。三是督促公司在章程中細化分紅政策,明確現金分紅的目標,更好穩定投資者預期。同時,引導公司在章程中制定分紅約束條款,防范企業在利潤不真實、債務過高的情形下實施分紅放大風險。
加大現金分紅力度
持續增強資本市場活力
滬深證券交易所也同步修改完善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明確操作性要求。10月20日,上交所公告稱,擬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涉及現金分紅相關條款進行修訂。深交所也擬對《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現金分紅相關條款進行修訂。
從內容來看,交易所主要修訂內容均包括引導上市公司積極分紅、鼓勵上市公司增加分紅頻次、引導上市公司合理分紅等方面。例如,對現金分紅金額達到當期凈利潤100%和可供分配利潤50%、資產負債率高且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負、存在重大經營風險等情形的公司,上交所要求提高分紅信息透明度,督促公司披露分紅方案的合理性及對生產經營的影響。
專家表示,此次分紅新規修訂有助于解決當前上市公司分紅過程中存在的多項問題,鼓勵上市公司加強分紅頻次和數量,通過現金分紅回饋股東,有助于向投資者傳遞長期發展信心,持續增強資本市場活力與吸引力。
“修訂內容有助于解決當前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分紅比例不高、分紅政策不透明、缺乏長期分紅規劃等痛點,以及個別上市公司出現分紅行為不端問題。” 廣西大學副校長、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上述改革舉措可以推動上市公司注重回報股東,提升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增強核心競爭力。
“新規鼓勵上市公司加強分紅頻次和數量,對于一些長期不分紅的鐵公雞型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角度強化要求,導向上將積極引導上市公司重視股東回報,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分紅新規兼顧了長期和短期的目標,對股東投資回報角度而言是重要的利好。
“未來,還將進一步強化現金分紅的約束力和監管,提升與分紅相關信息的披露,加強對偶發性異常高比例分紅企業的監管,完善分紅稅收制度等。”田利輝進一步表示,在分紅制度不斷改革下,中長期內,上市公司和投資者將更趨規范和成熟,市場效率和穩定性獲進一步提升。同時,還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參與資本市場,提高市場的長期活躍度,促進資本市場的繁榮和發展。(記者 羅逸姝)
編輯: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