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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 履行政協民主監督職能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和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機制。這對新時代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協商式監督,是人民政協履行民主監督職能、凸顯專門協商機構特點的監督形式,也是落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題中之義和內在要求。做好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對于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健全完善和統一戰線強大法寶作用的發揮具有重要意義。要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斷提升人民政協監督履職的效能,進一步將人民政協協商式監督的獨特優勢充分轉化為治理效能。
加強黨對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領導。各級黨委要依照《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的相關要求,將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安排納入黨委工作總體部署,通過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確保監督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各級政協黨組要在同級黨委領導下,不斷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組織領導、知情明政、協調落實、辦理反饋、權益保障機制,確保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要切實把握民主監督的方向和原則、節奏和力度,及時向同級黨委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確保黨的領導落實到民主監督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
堅持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價值取向。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本質上是人民通過政協開展監督,其中就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關心事、掛心事”開展民主監督是重要組成部分。要延伸政協民主監督服務群眾“觸角”,著力關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就業、生態安全等民生問題,著力反映社情民意、表達合理訴求,著力解除民憂,協調和解決基層群眾的具體權益和利益問題。要鼓勵支持政協委員深入基層、深入界別群眾,及時了解并真實反映群眾意見和建議,深入宣傳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把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落實到位。
健全人民政協的全過程民主監督機制。在協商民主實踐中,串聯起“協商+監督”履行職責。要健全激勵機制,尊重和保護委員的話語權,鼓勵委員講真話、諫諍言,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助推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見效。要探索協商式監督的新形式,運用“互聯網+”,把“線上”和“線下”“鍵對鍵”和“面對面”結合起來,開展網絡監督。要推動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運用好“有事來商量”載體,開展民主監督工作。
統籌推進政協民主監督與其他監督制度協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內監督在黨和國家各級監督形式中是最根本的、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關國家機關監督、民主黨派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結合起來,就不能形成監督合力。”要建立起政協民主監督與黨內監督、人大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有機結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強化監督合力。
不斷提高政協民主監督履職能力水平。人民政協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要強化載體、搭建平臺、優化服務,提高民主監督的組織化程度。做到平等協商而不強加于人,有序協商而不各說各話,真誠協商而不偏激偏執,形成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協商氛圍。政協委員作為監督主體,要不斷提升本領,熟悉監督內容、監督要求、監督的流程、監督標準等,提高懂監督、善監督、會監督的履職水平,確保“監”到點子上、“督”到關鍵處。(作者單位:山西省政協)
《 人民政協報 》 ( 2023年05月04日 第 03 版)
編輯: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