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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里讀懂良法善治】誰破壞誰修復!北京密云區檢察院探出公益訴訟新路子
生態環境關乎民生福祉。眾所周知,破壞生態只需一時,可修復生態卻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成本。如何對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者全面追責?如何有效震懾潛在的違法行為人?
9月22日,“良法善治”網絡主題活動采訪團來到北京市密云區十里堡鎮王各莊村。據了解,2020年這里曾發生一起非法傾倒、填埋垃圾引發的污染環境案,密云區檢察院正是在依法辦理此案過程中探出了一條公益訴訟的新路子。
“這里曾是一處建筑垃圾綠化回填點,2020年11月29日,田某、趙某等4人在未取得生活垃圾消納資質的情況下,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傾倒、填埋了熊某等3人從某工地轉運來的1400噸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經檢測,其中重金屬元素含量超過國家標準71mg/kg,涉嫌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密云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負責人于杰向法治日報記者如是介紹。
如今,這里草木生長,已是一片郁郁蔥蔥,如果沒有一張張現場展板呈現的圖片,記者很難想象彼時令人觸目驚心的違法傾倒垃圾的場景。
圖為該非法填埋垃圾案現場展板圖
“這個展板呈現的是當時屬地鎮政府為避免損害進一步擴大,及時組織開展挖掘清理等措施的場景,并且支付了生態修復費用76萬余元”,于杰介紹道,“這個位置還有個特殊性,靠近密云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這樣的行為不僅直接污染土壤,更可能滲漏污染地下水,甚至可能危害周邊動植物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密云水庫作為首都北京最大的重要地表飲用水水源地,保水護水一直是密云“首要政治責任”和“頭等大事”,而保護土地資源成為保水護水的重要一環。
密云區公安分局環安大隊大隊長韓衛國向記者介紹,本案系村民視頻舉報案發,但該視頻僅能證實部分拉運情況,難以準確認定犯罪。為此,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積極引導偵查,他們共同與區生態環境局、屬地鎮政府等相關單位多次磋商,深挖徹查垃圾源頭所有人、轉運人、居間聯系人等犯罪聯系人,最終對跨區域運送、傾倒有害垃圾的犯罪行為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除了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之外,由犯罪行為引發的生態環境損失究竟應當由誰來承擔?總是由當地政府自行消化高昂的生態修復費用合法合情合理嗎?
針對如何破解當地政府心中的這一“老大難”問題,密云區檢察院在實踐中找到了答案。于杰這樣對記者說,密云區檢察院在和屬地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充分溝通和磋商后,一致認為如僅追究違法者的刑事責任不足以形成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最嚴厲懲戒,也不能有效修復生態環境受到的損害。要想從源頭上懲治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要想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在堅決進行刑事打擊的同時,還需通過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依法追究生態修復責任,讓違法者為污染行為買單。
最終,密云區人民法院針對此案依法作出判決,田某等7人被判處十個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和罰金,同時被判處連帶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共計76萬余元。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及區生態環境局、屬地鎮政府、村委會代表受邀觀摩了庭審現場。
“以前,我們只知道這種行為不對,現在知道了危害性多嚴重,也知道了責任后果多嚴重。”很多村民了解該案的判決結果后發出這樣的感慨。
這是2021年北京市首例非法填埋垃圾引發的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對違法者不僅提起刑事訴訟,密云區檢察院在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上的新突破,其示范與震懾作用也讓此類案件在密云區大幅減少,不僅彰顯了司法對破壞生態環境犯罪行為的零容忍態度,還實現了新時代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案件辦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該非法傾倒填埋垃圾案,僅僅是密云區檢察院以懲治促修復,緩解環境修復難題的一個縮影。近年來,密云區檢察院持續推廣“補植復綠”“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著力推動“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生態檢察工作模式,積極引導“生態違法者”轉變為“生態修復者”,將恢復性司法理念落到實處。
兩年前,習近平總書記給建設和守護密云水庫的鄉親們回信清晰地指明,密云水庫作為北京重要的地表飲用水源地、水資源戰略儲備基地,已成為無價之寶。
為了守護好這顆“燕山明珠”,通過一個個案件的依法辦理,密云區檢察院探出了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的新路子,促進公益訴訟檢察與生態損害賠償的有效銜接,既給了那些試圖破壞環境資源的人警示,又為守護好生態資源環境提供法治保障,更是增強了人民群眾源自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專家點評】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這是密云水庫生態保水工作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方略。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保護綠水青山,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密云區檢察院通過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依法追究生態修復責任,建立健全了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不僅避免了環境污染訴訟主體不明造成的“公地悲劇”痼疾,增強了刑事和公益訴訟案件的協同效應,并且顯著提升了全社會保護生態環境的法治意識,進一步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從“惡水”變“良田”的實踐表明,對法治機制的堅守與創新,是建設和守護“美麗中國”的最可靠保障、最堅強屏障。
(孫南翔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科研處副處長、副研究員)
編輯:馬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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