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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賄1.35億 遼寧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薛恒案開庭
圖為庭審現(xiàn)場。法院供圖
中新網巴彥淖爾8月18日電 (記者 張林虎)18日,遼寧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薛恒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在內蒙古自治區(qū)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薛恒利用擔任遼寧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黨組書記、廳長,丹東市委書記,營口市委書記,遼寧省副省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省政協(xié)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yè)經營、工程承攬、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2005年至2021年,薛恒直接或者通過親屬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折合共計1.35億余元。2019年,被告人薛恒離職后,利用其原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接受他人請托,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財物折合共計86.3萬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悉,該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薛恒 遼寧省 受賄 政協(xié) 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