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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設 ?助力高質量發展再上新臺階
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華能)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國資委法治央企建設有關要求,圍繞公司中心工作,踐行公司黨組確定的“1-3-5”法治建設總體目標,即“加強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落實和強化各級企業主要負責人、各級經營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的法治責任,推進公司治理、決策、運營、監督、權益保護法治化”,走出了一條獨具特色的法治華能道路,為企業改革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
一、 加強黨的領導,落實法治建設責任
加強黨對法治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確保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法治央企建設各項要求、法治華能建設各項任務在本企業落實到位,把黨的領導貫穿到依法治企和法治工作全過程、各方面,確保公司法治建設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中國華能黨組推動制定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法治華能建設的指導意見》《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法治華能建設五年規劃(2021-2025)》《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等一攬子法治建設指導性文件,為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確了路徑。
強化領導干部示范帶頭作用。狠抓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推進依法治企責任的落實。規范建立法治專題學習工作機制。公司黨組、企業主要負責人、其他經理層成員不定期參加法治專題學習活動,通過理論學習、實務研討等多種形式的學習安排,強化對全面依法治國、習近平法治思想、重要立法成果的學習和理解。層層壓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推動公司各級企業主要負責人積極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定期聽取法治工作匯報,定期學習法治知識,統籌謀劃法治工作,對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問題過問、重點環節協調,確保企業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
強化總法律顧問履職。總法律顧問牽頭落實法治建設各項任務,指導法律事務機構開展工作,參與公司重大事項決策,發揮法律審核把關作用。注重完善總法律顧問履職機制,建立“三重一大”決策事項法律審核清單制度,規范法律審核剛性要求。
提升全員法治意識。常態化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重點通過華能培訓中心、華能E學APP、騰訊會議等平臺開展普法活動,打造出了民法典網絡學習、總法律顧問和法律事務機構負責人專訓班、企業法律顧問專訓班、合規管理專訓班等一大批精品普法活動,有力提升了全體員工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識和能力。
二、 緊扣改革發展目標,強化法治的支撐保障作用
堅持“兩個一以貫之”,推進公司治理法治化。緊緊圍繞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依法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完成公司制改制,制定新章程,建立第一屆董事會,外部董事占到多數。進一步規范公司章程管理,厘清公司黨委(黨組)、董事會、經理層等各治理主體權責邊界。加強黨的領導,將黨建工作總體要求納入公司章程;制定黨委(黨組)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堅持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有機統一。依法加快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積極推進“三項制度”改革。充分發揮契約這一法治載體的規范作用,完成經理層成員任期和契約化管理。積極推進“雙百企業”綜合改革,大膽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堅持以法治方式解決改革中的突出問題。過去兩年,公司改革攻堅戰取得重大進展,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更加完善,依法治理水平明顯提升。
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推進公司決策法治化。嚴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法人授權等文件規范,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明確各決策會議的職權范圍和決策權限。嚴格履行國資管理決策程序和法人治理決策程序,確保重大事項經由黨委(黨組)前置研究討論,認真落實職工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決策等程序要求。在公司推進管理體制改革、集約化專業化經營、新能源項目決策權力下放過程中,重點研究防范和化解法律風險和合規風險。完善重大決策事項合法性審查機制。堅持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提交決策會議討論。決策會議討論事項涉及法律問題的,總法律顧問列席并提出法律意見。落實民主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證職工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發揮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參與公司決策的作用,加強職工民主管理與監督,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完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推進運營法治化。建立事前審核把關、事中跟蹤控制、事后監督評估的工作機制,做到業務拓展、法律先行,業務發展到哪里,法律風險防范措施就保障到哪里。加強重點領域法律風險防范,做好對授權管理、合同管理、采購招標等重點領域,產權流轉、收購并購、融資擔保、不良資產處置等關鍵環節的法律風險防范,確保國有資產安全,維護公司權益。結合公司加快清潔能源產業發展的實際,加大對新能源投資并購的法律投入,制訂新能源項目《投資開發法律指南》《投資并購法律指南》《EPC審查指南》等指導文件,為規范全系統依法合規開展新能源投資并購提供法律指引,從源頭防控風險。項目實施階段,進一步加大法務人員配備,嚴把法律審核關口,全程參與項目的盡職調查,談判協調,交易文件的起草、審核、履行、爭議解決,確保項目有效落地。同時,注重強化對從業人員的法治培訓,為各級企業項目前期和投資并購工作人員提供專項法律培訓,強化不同交易環節的風險防控和應對。近年來,公司新能源發展創歷史最好水平,大型基地開發取得重大進展,清潔能源發展呈現新的格局。
加強法律監督職能,推進監督法治化。堅持“管”“治”結合,推動法律監督、法律管理、合規管理同步開展。加強對依法治企責任落實、授權管理、合同管理、采購招標、訴訟案件處理等重點工作的法律職能監督,督促被監督主體落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依法合規。統籌協調法律、合規與風險、內控、審計、財務、紀檢監察等的監督職能,形成監督合力,提升監督實效。強化考核考評和責任落實,發揮正向激勵作用,完善法治華能建設統計考評體系,提高法治建設情況在績效考核中的權重,對在法治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法律風險、避免或挽回重大損失的集體或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嚴格落實問責制度,對推動法治工作不力、重大經營活動未經法律審核、違法違規經營發生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企業損失等情形,嚴格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全面加強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推進權益保護法治化。完善并落實案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一管理、分類指導、分級負責”的案件管理機制,公司總部加強對公司系統法律糾紛案件的處置指導、資源協調、申報備案、統計分析、風險提示和考核問責。二級企業強化對自身及所屬企業案件管理的責任,建立分管領導牽頭、總法律顧問負責、相關部門參加的重大案件處理機制。嚴格執行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報告制度。強化檢查和監督,杜絕瞞報漏報,嚴格責任追究。建立健全案件分析和風險提示制度。及時開展案情分析,深入查找糾紛原因和風險點,發布風險提示函,采取有效措施從源頭上防范和杜絕類似案件發生。努力形成解決一個案件、完善一項制度、防范一批風險的良性機制。近三年,通過開展訴訟“攻堅戰”,公司集中清理了一批歷史遺留的重大案件,案件數量和涉案金額實現雙降。
三、 堅持以人為本,打造高素質法治人才隊伍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面向企業改革發展實際,加強高素質法治人才隊伍建設。
堅持自身培養和引進優秀人才并舉,推行管培生儲備人才計劃,定向為總部和二級企業招聘優秀畢業生;部分法律業務需求大的企業,通過市場化選聘引進優秀人才,增強人員隊伍結構的多樣性。
推進法律事務機構建設,在原法律事務管理機構的基礎上,總部增設法律合規管理中心,開展區域法律合規管理中心的試點工作,創新法律合規管理和法治人才管理機制,拓展人才內部流動和晉升通道。
推動公司律師注冊工作,鼓勵符合條件的法務、合規人員申請公司律師資格,組織參加并開展公司律師專項培訓和有關考核。創造實踐機會,通過承辦重大案件、參與重大項目,全方位培養鍛煉法治人才。
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布局,選拔優秀涉外法治工作者參與國內專項培訓和境外輪崗鍛煉。提供全方位的繼續教育和培訓,通過內部集訓、外部參訓、網絡學習等方式,為法務人員提供再學習的機會,提升專業素養和管理水平。探索合規管理人才試點,為法務人員提供新的職業發展方向,建立合規管理專員制度,推進業務部門設立專兼職合規管理專員,擴充法治隊伍力量。經過幾年的發展,公司法治人才隊伍總體數量穩中有升。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中國華能將繼續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深入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按照國資委進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設部署,不斷加強法治工作體系建設,全面提升法治工作能力,厚植法治文化,積極打造治理更加完善、經營更加合規、管理更加規范、更加守法誠信的企業,為法治中國、法治社會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彰顯中央企業應有的責任和擔當。
(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總法律顧問 王益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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