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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審判:守護家庭幸福港灣
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家庭和睦則社會安定,家庭幸福則社會祥和,家庭文明則社會文明。
從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中,我們捕捉到一個強烈的信號:人民法院是家庭文明建設的促進者,通過家事審判工作守護家庭幸福的港灣。據統計,2021年,全國法院審結婚姻家庭案件183.1萬件,起到了社會穩定器的作用。
在家事審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堅決反對家庭暴力,依法嚴懲施暴者,會同婦聯組織推動人身安全保護令落地見效,發出保護令3356份,全面加強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加強對老年人的司法保護,在判決中落實看望老人的規定,對不贍養九旬母親的4個兒子依法判令承擔贍養責任并予以訓誡。通過家事審判,維護和弘揚中華民族重視家庭、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
在家事審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除了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和6個巡回審判點,全國法院設立少年法庭多達2181個,構筑了一道愛心守護屏障。同時,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對未成年人犯罪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采用圓桌審判,封存犯罪記錄,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對一些父母不正確實施家庭教育、怠于履行撫養監護義務、為孩子訂“娃娃親”等行為進行訓誡,發出家庭教育令,對虐待兒童的剝奪監護權,讓“依法帶娃”成為家長必修課;常態化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積極創建法治副校長品牌,開發適合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課程,防治和懲處校園欺凌行為,共同營造保護關愛未成年人的良好環境。
此外,我們還注意到,日前,最高法院、全國婦聯等七部門共同發布了《關于加強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貫徹實施的意見》。根據該意見,公安機關將強化依法干預家庭暴力的觀念和意識,加大家庭暴力警情處置力度,強化對加害人的告誡,依法依規出具家庭暴力告誡書。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將給予訓誡,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或拘留。有了這個意見,人身安全保護令攜帶的“電量”更足,對于施暴者是一種極大的威懾。
家事審判的繁難復雜可以在央視專題片《家事如天(第二季)》管窺一二。這是央視與最高法院聯合制作的專題片,片子以“家和”為主題,通過原汁原味記錄家事和化解糾紛全過程,展現了人民法院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疏導端用力的特點。家事案件不僅有法律衡量,還摻雜著家長里短和人情世故。法官們以真情排民憂、解民難,彰顯了司法工作一心為民的追求,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國人大代表夏吾卓瑪稱贊這種宣傳形式好,從鮮活案例講起,以案說法,以案釋法,通俗易懂。
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在“2022年工作安排”部分指出:“加強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權益保護。嚴懲性侵、拐賣婦女兒童和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等犯罪,強化對被拐賣婦女兒童的司法保障。”看了之后,感覺很暖。有了法院撐腰,傷害婦女兒童的犯罪將得到應有懲處,相關案件也必定大幅減少。
正所謂法安天下,德潤人心。人民法院作為審判機關,作出的裁決具有強制性、威懾性,通過一樁樁案件的審理裁判,達到定分止爭、引領規范的作用。相信未來,我們的家庭將更加和睦、幸福、文明,社會更加安定、祥和、文明。
編輯:馬嘉悅
關鍵詞:家事 審判 守護 保護 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