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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集團公司促進會副秘書長嚴慧英:讓強制報告制度更加剛性
人民政協報·人民政協網記者 賈寧攝
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了強制報告制度,使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在法治層面又前進了一大步。
參加調研,使我對這個制度了解更深,但還有一些疑問。首先,強制報告制度的社會知曉程度并不高。大多數人并不知道有這個制度,也不知道自己有報告的責任,甚至法律中明確規定有報告義務的公職人員,也沒有充分意識到自己的義務。日常生活中有些對未成年人造成傷害的情形,比如在家庭中受到忽視、虐待,甚至棄養,這些在傳統觀念上被認為是“家務事”,似乎夠不上“罪”,要不要報告?還有報告之后怎么處理,結果怎么樣,如何追蹤、反饋?這些問題在實踐中還是比較模糊。
一些歐美國家的社會服務經驗值得參考。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絕不僅僅是“家務事”,應該是全社會的責任,需要大力宣傳強制報告制度,讓全社會都知道這是一項強制性義務,是剛性的、必須執行的。建議:明確相關責任主體不履行報告義務的法律責任,相關職能部門要對主管行業和領域內的強制報告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指導;檢察機關對強制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法律監督,尤其對公職人員不按規定落實的必須進行問責。對不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又不構成違法犯罪的,支持用紀律和行業管理規范等手段追責。建立統一高效的受理處置和部門聯動機制,做到有人報告就有人受理、有人管事,使這個制度更好地發揮及時發現、高效應急、依法懲處的保護作用。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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