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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東昌區龍泉街政協委員聯絡站
通化市東昌區龍泉街政協委員聯絡站作為區域中心站,堅持“七有”標準,采取“3+2”模式開展工作。建立健全聯絡站工作包保責任體系,形成了分工明確、職責到人的責任體系。中心站負責人由街道政協工委主任擔任,各分站負責人由社區書記擔任,明確具體工作人員作為與政協銜接工作的聯絡員。政協委員在協商活動中,直接了解到社區居民的難心事和意見建議,梳理形成社情民意信息或提案,上報區政協和市政協,有效地促進了問題的解決。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通化市 東昌區 龍泉街政協委員聯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