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四十七)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
指特定的國家機關依據法律授權,對違反法律污染環境、破壞生態,損害生態環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行為人賠償生態環境損害,由法院依法裁判的活動。在我國,法律授權省地級人民政府及其委托的職能部門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生態環境 訴訟 損害賠償 一詞 解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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