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四十七)
第三人過錯環境侵權
指在侵權人與被侵權人之外的第三人過錯的作用下,侵權人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被侵權人損害的后果。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侵權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第三人 過錯 侵權人 一詞 解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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