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四十七)
污染環境行為
指人們實施的向大氣、水、土壤和海洋等環境介質排放廢氣、廢水、廢渣、粉塵、垃圾、放射性物質、噪聲、震動、惡臭等有毒有害物質、其他物質及能量的行為。民法典規定,因污染環境,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污染環境 一詞 解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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