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第1179條的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賠償 侵害 人造 成人 人身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網站律師| 網站聲明| 聯系我們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管·人民政協報社主辦法律顧問: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和各種信息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20070號 京ICP備0907817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35063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79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8146989 舉報郵箱:rmzxw@rmzxb.com.cn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