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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深圳創一流人才生態 建國際人才高地的建議
深圳是一座因人才而興、因人才而盛的城市。過去40年,深圳在全國開市場化引才先河,打破人才流動壁壘,率先進行人才立法,不斷完善人才支撐體系;優化創新創業生態,提倡“小政府+高效服務”,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孕育鍛造“來了就是深圳人”的開放包容精神和獨特的城市魅力;從政策引才向環境、文化引才進化,著力構建人才宜居、宜聚的新格局。深圳的人才吸引力如今已位居全國前列,人才也成為深圳最寶貴的資源。截至2021年2月,深圳全市人才總量超過600萬,其中高層次人才總數1.8萬人、留學回國人員超16萬人。在深全職工作的院士已達到54人。共建成15所高校,已擁有國家、省、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等各類創新載體累計達到2600家,形成一個根深葉茂的源頭創新群落。
展望未來,全球經濟科技正迎來新一輪調整和重塑,世界正歷經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未來的競爭是人才的競爭。當前,深圳要建成先行示范區,率先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成為全球標桿城市,就要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上“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指示。為了更加助力深圳在集聚全球人才方面的吸引力,對標其他灣區的人才發展環境,我們建議要進一步突出國際視野和市場導向,通過“引—留—聚”三個層次來打造一流人才生態、建設國際人才高地。
一、 深圳引才留才存在的問題
(一)吸引人才的政策導向需創造性突破
過去政府主導的人才評價指標主要以學歷、職稱為主,引進方式通過資金補貼、項目配套等方式實現,目前仍存在轉型期的諸多短板。引才的實效性有待提升,重學術輕跟蹤的現象依然普遍存在,對引進人才的利用效果缺乏跟蹤和考察。根據深圳市2020年度績效審計工作報告,全市僅通過學歷或論文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分別為2768人、1017人,占認定總人數的57.3%、21.05%。政策的協同性有待提升,各個城市甚至各區重復獎勵、同質競爭。審計發現,有39名領取了獎勵補貼的人才涉嫌在深圳非全職工作,個別人員在全國注冊了40多家公司并在多個城市申領類似獎勵。對外宣傳的針對性有待提升。對深圳的城市宣傳還是傳統的政府主導模式,宣傳內容模式化、功利性較強,調研發現超過一半的外籍人士選擇深圳的原因之一是臨近香港,由此可見深圳的國際知名度還有待進一步提升。
(二)留住人才的城市環境需針對性提升
一是產業環境方面。產業國際化、開放性程度仍需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需要加強,科技成果的轉化機制有待完善。產業空心化的危機亟待預防和科學應對。
二是樞紐功能方面。沒有設立外國使領館,缺乏國際組織的辦事機構和區域中心。國際航運排名靠后,綜合交通體系國際輻射能級偏低。截至2019年年底,深圳機場國際客運通航城市60個,與廣州(70個)和香港(105個)仍有差距;按照新華·波羅的海“2020國際航運中心指數體系”,深圳航運中心指數列全球第18位,低于香港(第4位)、廣州(第13位)、青島(第15位)等港口,還有較大提升空間。
三是城市配套方面。醫療環境方面,高資質的醫療機構不足,外籍人士就醫不夠便利;城市國際化氛圍不足,國際會展數量低,國際水準的演出少,國際化街區公共設施不完備。高房價成為引才留才的主要瓶頸之一。2020年全國50個典型城市房價收入比排名,深圳房價收入比最高,達39.8,比上海、北京高出50%,是廣州的2.38倍。在訪談100位海歸人才時,有60%認為高房價是導致將來離開深圳的最主要原因。
(三)集聚人才的環境生態需持續性優化
關乎人才培育的教育生態環境方面目前仍沒有“雙一流”高校,基礎教育供給不足,國際學校少且知名度低,軟硬件建設上遠未達到標桿城市水準;金融配套服務沒有跟上產業發展的步伐,風險投資生態需要培育,尚未形成較大規模的風投科創圈;大灣區城市間人才流通體制機制的銜接、融合創新不足。
二、 深圳建設國際人才高地的相關建議
(一)引才——營造最具吸引力的人才“軟環境”
一是鼓勵建立市場化的人才激勵體系。根據未來產業布局制訂相應人才評價體系來吸引所需要的人才。人才引進時除給予政策扶持外同步簽訂業績指標,考核其對產業和經濟所做的貢獻。在競爭性領域,建立與人才經濟貢獻掛鉤的市場化激勵機制,在非競爭性領域,按照人崗相適的特聘崗位制度。鼓勵實施股權期權激勵等多樣化的分配機制,實現“技術資本化”,通過市場手段將人才從高校和科研院所引向產業和市場。
二是實施關鍵人才保護機制,探索技術移民。通過普查和建立大灣區人才智庫,一方面對涉及國家核心機密和關鍵技術的人才實行保護措施,另一方面對該類關鍵人才的流動建立制度防范體系,特別對流出國門的行為進行有效規制,確保高層次人才隊伍的穩定性。借鑒東京給留學生延長三至五年居留許可,試點外籍人才在深工作簽證創新。逐步簡化綠卡申請資料,縮短綠卡申請周期,為技術移民的可行性方案作出探索。
三是培育獵頭機構和行業,規范人才中介市場。對外借鑒美國,鼓勵、培養一批獵頭公司幫助中國高新技術企業在全世界網羅人才。對內加強人力資源市場規范管理,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專業化、標準化、個性化的人才服務,打擊非法中介、虛假申報等違規行為。
(二)留才——打造一流的安居樂業“硬環境”
一是改善科研創新和產業環境。推動實驗室共享,設立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對全市實驗設備統一登記,開放共享;借鑒斯坦福大學做法,申請在深圳設立粵港澳大灣區高校技術授權辦公室,為高校科研成果申請專利和協助授權給工業界;通過產業集聚帶動人才集聚,強化電子信息、新能源汽車等優勢產業,與莞惠協同實施產業分工和錯位發展,防止產業空心化。
二是提升國際樞紐城市地位。結合深圳經貿活動等的需要,向中央爭取將深圳納入下一批設立領事館的城市名單;爭取國際組織在深圳設立辦事機構,爭取RCEP(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在深圳設立區域總部或會議中心等;根據產業國際合作需求加大國際航線補貼力度,鼓勵、培育高端國際航運服務業發展,提高港口運貨的高端附加值。
三是創建國際一流的城市品質生活。推動深港公共衛生管理和醫療人才交流合作,在三甲醫院設立國際部;加大人才保障房和租賃房政策力度,確實落實租售同權,如期推動100萬套人才房和100萬個基礎教育學位計劃;加強國際文化設施的配套建設,著力引入國際水準的演出,打造區域性、標志性劇場,增加博物館、美術館數量,加大與知名博物館的合作辦展力度等。
(三)聚才——持續涵養人才發展生態
一是建設一流的國際化高等院校保障人才培養。借鑒上海紐約大學的成功范例,吸引全球排名前50的學校到深圳合作辦學,集中有限的力量和資源,優先發展部分學科領域,營造誠信、開放的學術氛圍,吸引優秀的老師和留學生。
二是完善成果轉化和風投機制推動人才創業。借鑒斯坦福大學科研人員兼職或離職創業的做法,探索“開放式高校”、“開放式企業”模式,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的跨界銜接。探索建立面向新興行業的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的交易平臺。打造創投風投中心城市,降低創投稅負,試點地方社保基金小比例投資創投基金。
三是深化大灣區創新融合促進人才流動。率先推進深港澳之間執業資質互認、學分學歷互認,促進項目、人才和生源的流動。借鑒陸家嘴金融論壇、博鰲論壇,引進高端對話平臺,打造國際知名的科技金融高端論壇,鼓勵引導深圳高新企業加入國際標準化組織、行業展會。
(發言者系七屆深圳市政協委員,致公黨深圳市委會副主委,福田區政協副主席)
編輯:劉乙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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