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三十九)
繼承關系的子女
民法典繼承編所稱子女,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民法典繼承編界定的子女的范圍,要比婚姻家庭編的規定寬泛,對于在未成年時期未受其繼父母撫養,但是其對繼父母進行了贍養的繼子女,根據繼承編的規定可以被認定為其繼父母的子女,具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地位。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子女 繼承 關系 一詞 解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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