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第19條,對被繼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者載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判斷 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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