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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的男女平等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民法典第1126條明確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在法定繼承中,繼承權男女平等是繼承權平等原則的核心和基本表現。它既是對私有制古代以及近代社會中男女不平等的繼承制度的根本否定,也是對我國憲法確認的“男女平等”原則以及國家在遺產繼承問題上一貫的法律、政策的貫徹落實。 繼承權男女平等的含義是:(1)繼承權的取得不因自然人的性別不同而不同。(2)確定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繼承份額不因自然人的性別不同而不同。(3)在代位繼承和轉繼承問題上男女平等。(4)夫妻在繼承上有平等的權利,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處分所繼承的財產的權利平等。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繼承權 繼承 權利 遺產 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