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節日里,中國傳統習俗要給孩子發“壓歲錢”,這其實是對孩子的贈與,也是孩子的獨立財產。父母對壓歲錢代為保管,防止遺失或亂花,是在履行監護人責任。但是,如果父母把孩子的“壓歲錢”拿去理財,做高風險投資出現了虧損,應該對子女給予賠償。根據民法典規定,作為監護人的父母對子女財產的處理,只能為了子女的利益,如果不能增值保值,損害子女的利益,就是沒有盡到監護人的責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孩子 壓歲錢 父母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網站律師| 網站聲明| 聯系我們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管·人民政協報社主辦法律顧問: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和各種信息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20070號 京ICP備0907817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35063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79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88146989 舉報郵箱:rmzxw@rmzxb.com.cn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