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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謙常委: 建立綜合保障體系 確保特殊貧困群體穩定脫貧
在社法委組織的“建立特殊貧困群體穩定脫貧綜合保障體系”專題調研中了解到,特殊貧困群體綜合保障體系已經初步建立,可以保證實現“兩不愁、三保障”的基本脫貧目標。但是從建立穩定脫貧的長效機制看,還存在政策碎片化、力量分散化、信息割裂化等問題?;鶎痈刹亢吞厥庳毨罕姾粲踉趫猿脂F有保障政策連續性的同時,出臺改革措施,在“十四五”期間建立健全特殊貧困群體穩定脫貧綜合保障體系。為此,建議:
一、 明確保障體制。一是建立特殊貧困群體綜合保障體系聯席會議制度,由民政部牽頭,財政、人社、醫保、扶貧辦等單位共同參與,負責統一制定相關政策、協調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二是加強政策協調,組織專門力量梳理相關政策并提出特殊貧困群體統一認定標準、綜合保障體系架構、部門協同聯動機制等建議,由聯席會議審定后統一實施。三是加強政策落實績效監督,保障措施銜接。同時,加強城鄉統籌,逐步整合城鄉低保、救助等政策措施,建立城鄉特殊貧困群體一體化綜合保障格局。
二、 整合保障力量。一是堅持政府適度保障。政府在堅持?;尽⒖沙掷m、適度保障的同時,采取激發貧困群體內生動力的有效措施。二是大力鼓勵社會參與。建立社會力量參與特殊貧困群體的救助、服務體系,實現政府積極主導、社會廣泛參與、特殊貧困群體盡力自助的多元共治格局。三是積極創新保障方式。鼓勵金融機構、商業保險機構推出適合特殊貧困群體的扶貧、養老、醫療保險產品,探索長期照護保險,逐步構建政府引導、市場發力的多重保障體系。
三、 統一信息平臺。一是整合現有分散的信息資源,搭建統一的特殊貧困群體綜合保障平臺,建立統一信息識別、比對、監測、預警、保障數據庫。二是建立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及時交換動態跟蹤、保障方式調整等信息。三是建立違法違紀信息通報制度,加強對特殊貧困群體保障工作的監督考核,嚴肅問題查處和責任追究。
編輯:付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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