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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久木甲常委: 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
涼山州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累計達35.32萬人、占全州貧困人口的38%。確保搬遷群眾“穩得住、有就業、逐步能致富”,面臨的突出問題有生計發展難、有效治理難和公共服務保障難。為此建議:
一、 大力扶持產業發展。支持將搬遷群眾原居住地符合條件的耕地劃為現代農業園區,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承包經營,農民收取租金或以耕地入股并入園務工。扶持具有特色的安置點發展鄉村旅游業,并納入國家和地方政府鄉村旅游工程予以重點扶持。對遷出地25度以上非基本農田坡耕地優先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延長補助年限,提高補助標準,把農民轉變為護林員、草管員,并鼓勵發展林下養殖業。允許搬遷戶適當保留在原居住地的生產用房。出臺鼓勵搬遷群眾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獎補政策和企業在安置點創辦“扶貧車間”的政策措施。支持安置點發展“物流+物業+電商”產業項目。
二、 鼓勵發展勞務經濟。整合國家和地方政府各類培訓項目資金,對外出務工的貧困勞動力予以經費補貼,對務工穩定的發放生活補助、穩崗補貼。各級政府對吸納就業一年以上的按每人每年2000元給予企業補貼。對吸納貧困勞動力50人以上就業的企業予以資金支持。有關部門根據需要設立公益性崗位,吸納貧困群眾就地就業。對貧困勞動力參加技能培訓補貼標準上浮30%。
三、 增強社會保障能力。幫助解決集中安置點教育建設缺口資金,增加教師編制。按照要求配套建設衛生室或衛生服務站。各級政府應足額劃撥深度貧困地區社會保障補助資金。全額幫助解決疫情期間針對特困群體、貧困人口發放的物價補貼。
四、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深度貧困地區地方政府繼續發行一般債券用于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加大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投入規模。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交易價格由每畝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合理安排部分收益用于搬遷群眾后續扶持,暫不統籌調劑資金全部用于易地扶貧搬遷還款。支持將復墾為林地、草地的節余指標用于流轉交易。用好東西部扶貧協作等資源,對“邊緣人口”實施易地搬遷。
編輯:付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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