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要聞
陜西省林業局發布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十項措施” 全面加強陸生野生動物管控
人民政協網西安1月30日電(記者 路強)為嚴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斷可能的傳播源和傳播途徑,陜西省林業局制訂發布“十條措施”,決定自1月29日起至全國疫情解除之日,全面加強陸生野生動物管控,并公布舉報電話和舉報網址。
“十條舉措”包括:
除疫病研究和疫病防控等維護公共衛生安全需要外,一律暫停陸生野生動物獵捕活動。
暫停人工繁育、公眾展示展演、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政審批事項。
對取得公眾展示展演、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行政許可決定書的,暫停實施。
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嚴格實行“六項封控隔離措施”:1、在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外醒目位置張貼封控隔離告示;2、在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外圍設立封控隔離警戒線;3、嚴禁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調入調出野生動物;4、對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場所、出入車輛和人員進行全面消毒;5、禁止食用野生動物;6、禁止非飼養人員和非監管人員進入人工繁育場所。
禁止隨意放生野生動物至野外環境;禁止以收容救護名義買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暫停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沙漠公園等自然保護地和動植物園對外開放。
加強野生動物棲息地野外巡護監測,發現野生動物異常情況,嚴格按程序報告,并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
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
積極配合公安、交通運輸、動物防疫、衛健、市場監管、網絡監管等部門,對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市場經營、網絡銷售和運輸攜帶等各個環節開展監督檢查。
對違反本措施行為的,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監督舉報。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野生動物 陸生 人工 繁育 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