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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個物流新業態管理暫行辦法出臺
新華社北京9月9日電(記者 魏玉坤)記者9日從交通運輸部獲悉,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這是我國首個物流新業態管理暫行辦法,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貨運與物流管理處處長余興源在當日召開的網絡貨運發展座談會上介紹,目前,網絡貨運平臺已整合183萬輛貨車,占市場上營運貨車的13%。網絡貨運發展帶動了行業轉型升級,促進物流降本增效,但目前針對物流新業態發展的法規制度不健全,制約了行業健康發展。
余興源表示,辦法以培育壯大物流新業態、新動能為目標,堅持鼓勵發展、包容審慎、問題導向、創新監管的原則,構建了網絡貨運經營監督管理的制度體系。
余興源稱,辦法將“無車承運”更名為“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并對其定義和法律地位作了明確界定。同時,對網絡貨運經營者有關承運車輛及駕駛員資質審核、貨物裝載及運輸過程管控,貨車司機及貨主權益保護、投訴舉報,服務質量及評價管理等作了系統規定,合理界定了平臺責任,規范平臺經營行為。
余興源表示,辦法建立在系統總結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基礎上。從2020年起,試點企業可按照辦法規定要求,申請經營范圍為“網絡貨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縣級負有道路運輸監督管理職責的機構應按照辦法,對符合相關條件要求的試點企業,換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未納入交通運輸部無車承運人試點范圍的經營者,可按照辦法申請經營許可,依法依規從事網絡貨運經營。(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物流 新業 業態 管理 貨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