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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空中救人被要求“執證上崗”引熱議,東航致歉了,但事兒沒完……
6月30日,人民政協報、人民政協網的新聞報道《政協委員空中救人,事后被告知出示醫生證件》刊發后,引發了各界廣泛關注,點擊量近400萬,網友跟帖超5000條,大家在為政協委員救人行為點贊的同時,也就事后該不該再出示醫生證明,如何避免救人者“無證上崗”的尷尬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6月28日,陜西省政協委員、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新生兒科主任李暉因為要參加第二天在佛山召開的一個學術會議,乘坐當晚7點的航班從西安飛往廣州,在此過程中,機艙廣播有乘客突發疾病,急尋醫生。李暉對患者進行緊急施救,病人轉危為安,乘務長拿來許多表格讓李暉及病人填寫,并一再要求李暉出示醫生證明,而李暉尷尬地發現,因為是去參加會議的,并沒有把醫生執照帶在身上。
網友:有關部門應該有說法
對此,網友姚阿姚認為首先向李暉致敬!“不僅幫助了病人,而且方便了空乘人員和同機旅客。”同時他也講到自己的經歷,“我們6月26日趕赴西安參加民生論壇的航班,就因為有乘客突發哮喘而無醫務人員,飛機晚點了幾個小時。”
網友“樂觀46922940”認為,讓救人醫生不再尷尬需要有關部門有所作為。“緊急情況下醫務人員出手相助,病人轉危為安,這樣的事情不知道報道了多少次,每次都是要求醫生出示相關證件,我覺得最好由國家衛健委發表一個聲明,明確這樣的情況下作為醫生該怎么辦,并不是每個醫生都需要把行醫資格證帶在身邊。”
網友天馬行空710831說:“以后請別廣播找醫生,火車飛機上自己配醫生護士,這樣的話就沒有查證的煩惱了。”可也有網友并不認同,如Gladiator-Lolita所說:“我們并不是對自愿參與救助的人的熱心提出反對,但承運人的監管責任必須到位。承運人不輕易將別人的性命假借他人,是認真負責!”
有的網友則分享了國外的做法,“我的一個中醫朋友前段時間乘飛面去土耳其,途中遇到外國友人飛機上生病,乘務員找醫生的時候找到了她,她去施以援手,讓病患得以救治,土耳其航空沒有要什么證件,還給了感謝證明。”
網友武智濤則提醒到:重工作的效果,輕工作的形式,才能提高效率。
委員:當場驗證方式不妥
對此,政協委員們也話要說。
陜西省政協委員、西安交通大學附屬紅會醫院耳鼻咽喉頭頸外科主任龔龍崗認為,航空公司怕出現后續的糾紛,這樣的處理方式能理解,但當場驗證的方式不妥當。因為沒有學過醫的人一般不敢去施救,這是常識。修改后的《民法總則》第184條規定,“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醫生伸出援手并無后顧之憂,但醫生外出并不經常把證件帶在身上,確定醫生身份可以采用別的途徑,比如讓醫生當場簽字,登記身份證號碼來確認。龔龍崗還強調,為什么簽名不能確認而一定要查證來確認,關鍵在于是誠信系統的建立。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解放軍戰略支援部隊特色醫學中心主任顧建文也同意,在醫療救援中出具相關資質沒有問題,問題是全國醫生職業的規范管理,要加強急救的體系建設,建立一個查詢終端,只要有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就可以進行相關查詢。“我認為有必要在大型公共場所,有急救需要的地方設立查詢終端,并將其納入醫療管理系統。”
陜西省政協委員、陜西法智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雷西萍表示,李暉委員的行為值得贊揚,但是乘務長的做法也無可厚非。因為《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醫師經注冊后,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第二十四條、對急危患者,醫師應當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李暉作為一個取得了醫師執業資格證的醫生,對急危患者實施急救措施,即使沒有隨身攜帶證件,也是合法的。乘務長的行為或許顯得死板了一些,但是在為緊張的醫患關系作出更加周全的考慮,希望更多人能夠理解并配合規則的實施。
東航:感謝并致歉
7月1日下午,李暉委員告訴記者,“今天東航有關領導代表東航向我表示了感謝,說如果沒有我的相助,他們將會迫降,除了幾十噸燃油,其他的損失更不用說了。同時他們也就有些處理方式的不妥向我道歉。”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醫生 政協委員 李暉 救人 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