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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醫耗聯動改革配套文件發布
6月11日,北京市醫保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等印發《關于調整社會救助對象醫療救助相關標準的通知》、《關于調整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調整規范部分醫用耗材醫療保險報銷政策的通知》3個醫耗聯動綜合改革配套文件,在困難人員醫療救助、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支付等方面,明確了相關政策調整。
《關于調整社會救助對象醫療救助相關標準的通知》明確,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生活困難補助人員和低收入救助人員的門診救助全年救助封頂線從6000元調整到8000元,住院救助全年救助封頂線從6萬元調整到8萬元,重大疾病救助全年救助封頂線從12萬元調整到16萬元。
《關于調整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2019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30404元。享受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難補助人員、享受城鄉低收入救助人員、特困供養人員和低收入農戶4類困難人員,其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降低一半,起付標準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萬元以內的個人自付費用,大病保險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65%;超過5萬元(不含)的,大病保險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75%。(記者李琳)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救助 人員 醫耗 聯動 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