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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立全:優化銜接機制提高協商質量
建立完善與黨政工作有效銜接的機制,對于推動人民政協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發揮好專門協商機構作用,確保人民政協肩負起“落實下去、凝聚起來”的政治責任,具有重要意義。我們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在長期探索實踐基礎上,推動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于去年出臺《關于完善省政協協商議題產生、成果報送辦理反饋和對口聯系工作機制的意見》,對省政協各專委會與省直部門的對口聯系以及政協協商議政活動與黨政工作銜接中的關鍵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 改進協商議題產生機制,提高協商精準度
提高政協協商議政質量水平,首先要提高協商議題與黨政中心工作的契合度,真正做到議在點子上、需要時、關鍵處。我們堅持內容上聚焦中心、數量上合理安排,努力提高議題征集審定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
在確定重點協商議題上,抓好四個環節:一是頭年11月啟動,由各專委會與省直對口部門進行溝通醞釀,提出建議選題。同時,廣泛向各方面征集選題。二是12月初,省政協辦公廳匯總并起草年度協商計劃,就提出協商議題、參會省領導及省直部門、承辦機構等,與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協商。三是12月底,省政協將年度協商計劃(草案)提交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秘書長聯席會議,就議題和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出席協商活動的安排等進行會商。之后,報有關省領導確認。四是當年1月,省政協黨組將年度協商計劃(草案)報請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審定,于2月底前由省委轉發。
議題征集審定機制的不斷完善,提高了專委會開展協商活動的積極性、部門參與政協協商的積極性、領導依靠政協協商推進工作的積極性。圍繞開好今年第一次議政性常委會會議,省直部門和單位共提出61個調研參考選題,省發改委等部門主動到省政協溝通對接,省政協與12個省直部門和垂管單位在會前進行專題研討,最后確定了25個選題,協商的精準度進一步提高,常委會會議形成的綜合建議受到省委、省政府重視和充分肯定。
二、 優化協商議政格局,提高協商有效性
高質量的協商,應當是協商內容與協商形式相統一、協商議題與協商會議相匹配。近年來,湖北省政協進一步優化協商議政格局,協商議政質量水平不斷提高。
合理確定協商活動數量,確保重要協商活動均有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參加。年度重點協商議題一般不超過10個,其中涉及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通過議政性常委會會議進行協商,全年2次,省委書記、省長分別參加;涉及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的問題,通過月度專題協商座談會開展協商,共6次;監督性協商議題1至2個,省委常委、副省長參加。此外,涉及民生等具體問題,采取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或提案辦理協商等形式組織協商,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由相應專委會組織實施。特別是提案辦理協商,我們創新機制,由省委書記領銜督辦重點提案,示范帶動省市縣黨政領導督辦重點提案全覆蓋,進一步提高了政協提案辦理質量和提案工作水平。
我們還進一步改進省領導參加省政協全體會議安排。省委書記出席全會開幕會、參加聯組討論并講話;省長參加聯組討論并講話;省委副書記、常務副省長聽取大會發言,參加聯組討論并講話。省委省政府其他領導同志根據分工聽取大會發言、參加聯組討論并與委員互動,逐步形成慣例。
通過優化協商議政格局,特別是省委書記和省長參加議政性常委會會議,與政協委員和群眾代表開展面對面協商討論,有力推動形成了“在政協協商”的良好局面。
三、 完善協商成果報送辦理反饋機制,提高協商成果轉化率
圍繞政協協商成果哪些需要報送、以什么形式報送、報送之后黨委政府該怎樣處理等問題,我們進行了探索,在省“三辦”文件中進行了規范。
完善政協協商成果報送機制。省政協全體會議、議政性常委會會議、月度專題協商會的成果,以會議綜合情況報告或專題建議的形式報送省委省政府。報送前,對情況報告或專題建議文稿依次經過專委會主任會議、省政協機關、省政協主席會議審議,確保報送成果的質量。建議案、專項監督報告及委員年度視察報告,根據內容分別報送省委省政府。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成果一般報送省直有關部門。
完善政協協商成果辦理反饋機制。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及時將省政協協商成果報領導同志閱批,提出辦理意見。對重要意見建議、建議案或專項監督報告,提請省委省政府專題研究。對省領導督辦的重點提案,制定辦理工作方案,明確辦理措施和要求。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作出批示的,及時告知省政協辦公廳。對省政協建議案、重點協商活動的重要意見建議、專項監督報告的辦理落實情況,在省政協常委會會議上作集中通報。對省直部門和單位的辦理反饋工作,文件也提出明確要求。
去年,省政協圍繞“湖北漢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開展專項民主監督,以“一總五專”(即一個總報告和五個分報告)形式向省委省政府報送專項民主監督意見,省委書記、省長分別作出批示;省政府專門制訂整改方案,并召開專題會議分解落實。人民政協報以“這一次整改,不是來自中央環保督查組”為題作了報道。
四、 健全對口聯系機制,提高工作協同性
政協專委會是政協履職十分重要的“手”和“腳”。我們通過省“三辦”文件,強化了專委會與省直部門和單位的對口聯系,進一步提高了工作協同性。
明確對口聯系要求。建立部門情況通報制度,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省政協履職需要,積極介紹相關情況,支持省政協對口專委會開展各類協商和民主監督、調查研究等工作,認真辦理政協提案、社情民意信息,邀請省政協委員參加監督檢查和咨詢論證等活動,做好政協協商議政成果的轉化利用與及時反饋工作。
加強經常性聯系。明確專委會對口聯系的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常態化聯系。除對口聯系部門和單位外,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對口聯系之外的機構參與相關會議和活動。近期,我們正與有關部門協商,每個專委會辦公室安排1名干部,到省直對口部門掛職,進一步密切經常性聯系,培養鍛煉干部,增強工作合力。
(發言人徐立全系湖北省政協主席)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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