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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設國家西部金融中心 成都同步出臺四項配套政策
中新網4月1日電 構建中小微企業全生命周期投融資服務體系、加大外資持牌金融機構總部招引、提出國內首個金融科技企業分類認定標準、對金融人才突出資金獎勵與事業獎勵并重……記者1日從成都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獲悉,為抓好《關于進一步加快建設國家西部金融中心的若干意見》落實落地,推動金融產業政策精準發力、聚焦發力,成都集中出臺了四項配套文件。
成都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梁其洲介紹,四項配套政策具體包括《關于推廣交子金融“5+2”平臺構建中小微企業全生命周期投融資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關于擴大金融服務業對外開放助力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關于支持金融科技產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都市引進培育交子金融人才實施辦法》。
成都交子金融“5+2”平臺,是以五大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平臺和兩大金融生態保障平臺為核心的綜合性投融資服務體系。新政提出,健全“5+2”平臺信息對接機制,加強橫向聯動,在企業經營信息、融資需求、客戶引流等方面建立合作機制,讓信息“多跑路”,讓企業“少跑路”。
為促進成都金融業擴大對外開放,成都突出了對外資金融機構招引的獎勵。具體包括結合成都市金融產業功能區規劃,對落戶的持牌法人金融機構,按其注冊資本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加速新興金融機構集聚,積極引進國際知名財富管理機構,對在蓉設立法人機構且管理規模超過100億元的財富管理機構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落戶獎勵等。
在支持金融科技產業創新發展方面,成都提出,支持重大產業化項目落地,對由諾貝爾獎獲得者、圖靈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領銜或與全球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合作在蓉設立的金融科技類研發機構,最高給予5000萬元項目資助,資助年限不超過5年,年度資助不超過1000萬元;對主持金融科技重點算法、核心邏輯、基礎技術等相關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制定的機構,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元、500萬元技術獎勵,對參與相關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制定的機構,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00萬元技術獎勵。
在培育金融人才方面,成都明確對入選的“交子金融人才”,給予個人最高300萬元、團隊500萬元的資金支持;與“蓉城人才綠卡”保障有機結合,為金融人才量身定制系統化品質化服務供給;從尊重人才、用好人才的角度出發,為人才創造更多事業發展機會,在各類人才推選、資格審批等方面予以傾斜。
西南財經大學中國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王擎認為,此次集中出臺的四個專項金融政策,是成都加快金融對外開放的針對性舉措,是國家西部金融中心建設頂層設計的細化落實,是成都下一步推動金融業健康快速發展的行動藍圖,將有利于推動國家西部金融中心建設邁上新臺階。
編輯:曾珂
關鍵詞:加快建設國家西部金融中心 成都同步出臺四項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