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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新國標4月15日實施 嚴格登記上牌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4月15日實施 嚴格登記上牌
新標實施前要主動消化庫存電動自行車
3月20日工信部消息,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于2018年5月15日發布,將于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
為推進新標準實施,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根據《標準化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解決電動自行車治理難題,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提出,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管理,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管,嚴格電動自行車登記使用管理,穩妥解決在用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管理方面,《意見》提出,新標準實施前督促企業按照新標準改造升級生產線,標準實施過渡期內嚴禁生產既不符合新標準又不符合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并通過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標準的庫存車輛。新標準實施后,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管理,加強對認證機構和生產企業檢查,確保產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獲得CCC認證并流入市場。對于生產企業無證生產、超出強制性產品認證范圍生產、不按新標準生產、不按CCC證書生產、假借出口名義生產違標車輛、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等行為,查證屬實的依法責令停止生產并予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管方面,《意見》提出,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在新標準實施前要主動消化不符合新標準的庫存車輛、新標準實施后不銷售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新標準實施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銷售不符合新標準、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以及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的行為。新標準正式實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標準、未獲CCC認證的目錄車型全部作廢,不得限制符合新標準且經過CCC認證的外地車輛在本地銷售。要加強電子商務經營者監管,并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經銷商銷售充電器、鋰離子電池行為的監管,嚴格依法查處非法拆解、改裝和維修充電器、鋰離子電池的行為。
嚴格電動自行車登記使用管理方面,《意見》要求,新標準實施后,各地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地方規定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鼓勵采取智能化技術管理電動自行車。鼓勵騎行電動自行車時佩戴頭盔。要適時組織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專項檢查等。(記者 任笑元)
編輯:曾珂
關鍵詞:電動自行車新國標4月15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