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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總檢察長準備起訴總理 內塔尼亞胡拒辭職
以色列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2月28日晚發表電視講話,否認當天早些時候總檢察長阿維哈伊·曼德爾卜利特對他的三項貪腐指控,拒絕辭職。
可以預見,這一事件的走向將給4月議會選舉帶來變數。
【否認指控】
內塔尼亞胡在講話中顯現憤慨,一些時候略顯激動,認定那三項刑事指控是“血腥誹謗”,是對手“前所未有的政治迫害”,旨在趕他下臺。
他向選民“喊話”,說他“有意在現有崗位上繼續工作……再擔任更多年總理,服務民眾和國家”。能否實現,將由以色列民眾,而非公職人員、電視廣播媒體、專家或記者決定。“這座紙牌屋會塌,不要讓這場政治迫害影響大家。”
以色列定于4月9日舉行議會選舉。如果內塔尼亞胡領導的利庫德集團獲勝,他將自2009年以來第四次出任總理。加上1996年至1999年一屆任期,他有望成為累計在職時間最長的以色列總理。
內塔尼亞胡說,總檢察長曼德爾卜利特發布聲明的時機“讓人憤怒”,檢察機關屈從于“左翼”壓力。利庫德集團是偏右的中右翼政黨。
美聯社報道,內塔尼亞胡曾經試圖勸說曼德爾卜利特在選舉結束后發布起訴決定,未果。以色列最高法院2月28日駁回利庫德集團阻止總檢察長發布決定的請求。
【準備起訴】
曼德爾卜利特當天早些時候發表聲明,說打算起訴內塔尼亞胡涉嫌貪腐,罪名包括受賄、詐騙和違背公眾信任。聲明說:“總檢察長深入核查調查收集的證據后已作出決定。”
以色列警方等部門先前對牽涉內塔尼亞胡的三起案件調查兩年多時間,指認內塔尼亞胡非法接受價值大約26.4萬美元的禮物,與報業大亨和電信服務提供商作利益交換。警方多次建議檢方起訴。
如果受賄罪名成立,內塔尼亞胡面臨最多10年監禁;詐騙和違背公眾信任的最長刑期為3年。
依據以色列法律,受到正式起訴前,內塔尼亞胡有一次在聽證會上自我申辯的機會。不過,這一過程預期耗時數月,可能會在4月9日選舉后完成,內塔尼亞胡因而需要一面履行公職、備戰選舉,一面應付訴訟。
即便受到起訴,以色列法律沒有規定總理必須引咎辭職。
以色列總檢察院說,近期將與內塔尼亞胡的律師商定聽證會時間。
【選情膠著】
這是以色列在任總理首次收到申明可能提出正式起訴的通知,給內塔尼亞胡與中左翼聯盟在議會選舉中的對決增添不確定性。
前國防軍總參謀長本尼·甘茨領導的“以色列韌性”黨與前財政部長亞伊爾·拉皮德領導的“擁有未來”黨結成“中間派”聯盟。民意調查顯示,利庫德集團與“中間派”聯盟選情膠著。部分先前支持內塔尼亞胡、現在青睞甘茨的選民可能成為左右選舉結果的關鍵。
超黨派智庫以色列民主研究所的主管約哈南·普萊斯納說,與內塔尼亞胡關聯的民意可能不會劇烈轉變,但鑒于“選情如此膠著”,“幾個百分點”的變化就能決定下一任總理人選。
甘茨2月28日晚呼吁內塔尼亞胡辭職,說以色列承受不起一名“兼職總理”。拉皮德也作類似呼吁。
按照美聯社的說法,4月議會選舉似乎將演變為對內塔尼亞胡的一次公民投票。(海洋)(新華社專特稿)
編輯:曾珂
關鍵詞:以色列總檢察長準備起訴總理 內塔尼亞胡拒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