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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國建設背后的政協足跡
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我國的法治建設注定要與波瀾壯闊的改革開放畫卷一起徐徐展開,相伴始終。
2003年3月7日,參加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的吳敬璉委員在接受記者集體采訪時,面對“您最近關注什么”這個問題,這位著名經濟學家回答——“只有兩個字:法治?!?/p>
40年前召開的決定中國前途命運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不僅確立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全面實行改革開放的指導思想,同時也開啟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新航程。從人治到法制、從法制到法治,從依法治國到全面依法治國,政協委員們留下了履職的閃光足跡。
1978年初,全國政協五屆一次會議召開,鄧小平被選舉為全國政協主席。1979年6月15日,鄧小平強調:“為了實現四個現代化,必須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加強社會主義法制。”10月19日,鄧小平鼓勵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為發揚民主、加強法制作出新的更大貢獻。他的這些重要講話,為“文革”結束后恢復和發展國家的民主法制建設發揮了極大的思想動員作用。
在“文革”后召開的全國政協五屆一次會議上,成蔭、侯政、丁光訓等委員在小組會上就提出盡快恢復法制,保障人民群眾民主權利的建議。
1997年3月6日,徐萌山等五位委員在全國政協八屆五次會議上聯合發言中指出,各級黨政領導要真正認識“依法治國”方針的重大意義,嚴格按法律辦事,同一切違背法治原則的地方保護主義、部門保護主義的思想和行為進行斗爭。
長久以來“國家權力高于一切”的思想在國人的心里深深扎根,為了公權力的實現可以犧牲公民私權的規則被默認并視作“愛國家”、“愛集體”的體現。而物權法是將公有財產和私有財產提到平等保護的地位,這一思想從根本上動搖了計劃經濟時代忽視公民私有財產的觀念,正因如此,物權法的制定在當時引起軒然大波。2006年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社科聯組會議上,曾參加了我國經濟合同法修訂、合同法制定、物權法的起草工作,近幾年又直接參與新中國以來我國第一部民法典起草工作的梁慧星委員的發言顯得更為振聾發聵:“制定物權法是從1998年開始的,至今已有9個年頭。其審議次數之多,是前所未有的。當前最具有蠱惑性的一句話就是:物權法有利于富人,不利于窮人!這是對物權法最大的誤解!物權法實踐憲法關于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對合法的公私財產一視同仁,規定同樣的規則,對合法財產予以平等保護!實際上,物權法對于窮人、普通人、工人、農民的重要意義,遠遠超過對于富人!”那幾年,梁慧星不遺余力地為物權法奔波呼吁,從來沒有哪一部法律像物權立法這樣充滿曲折和反復,終于,2007年3月,梁慧星手執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赴中南海為中央政治局傳講物權之道。萬般辛苦,終得回報。
2008年擔任全國政協委員伊始,甄貞就給自己立下規矩,每年至少要帶三件提案上全國兩會。2008年她提交的《關于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提案》被評為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優秀提案。2011年,她提交的《關于修改刑事訴訟法遏制刑訊逼供的建議》、《關于加強拆遷領域職務犯罪預防的建議》兩件提案中相關立法建議,最終被刑訴法修正案所吸收和采納。
危險駕駛罪這個罪名的誕生,與中國“醉駕入刑”提案第一人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施杰有直接的關系。施杰認為,危險駕駛
是一種行為犯罪,這是故意犯罪,應該有與之相匹配的法律來制約這種行為。在2010年全國兩會上,施杰提出了增設危險駕駛罪的提案。2011年頒布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醉駕追究刑責被寫進了法律。如今,據統計,因為醉駕而造成的傷亡事故已大大下降。
作為連續三屆的全國政協委員,湯維建每次參加全國兩會,都要提交多件提案,其中主要有:《訴權入憲加強對公民訴權保障》《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制定統一的民事調解法》《制定個人破產法》《制定人民陪審員法》《制定檢察院監督法》《制定司法建議法》《建立我國獨立的執行機構》等等,這些提案都得到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和積極回應,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果。2010年全國兩會上,湯維建提出的“修改選舉法的若干建議”被大會作為“專報”上報中央,所提出的10余條建議被采納4條。而《檢察機關應有權提起公益訴訟》《制定人民陪審員法》《加強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權》等三件提案已經轉化為立法成果。
2017年9月1日,國歌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于10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是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于海等委員10年來堅持不懈呼吁的結果。于海表示,“在我國憲法中,國歌與國旗和國徽處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我們的國歌理應享有與國旗、國徽同樣的法律保護。”艾克拜爾·米吉提委員自2014年起開始,連續4年兩會期間提案呼吁設立國歌法,他說,“現在,國歌法終于通過了,這是我國立法史上一件大事。”
2018年3月28日下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這距離呂紅兵委員和其他幾位上海市政協委員提交相關提案已過去8個年頭。幾年來,包括呂紅兵在內多名全國政協委員和市政協委員多次呼吁在上海率先成立專業的金融審判法院,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提供司法保障。呂紅兵說,“設立上海金融法院是對司法審判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重要作用的認可,更是國家深化改革、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的重要舉措?!?/p>
全國政協社會與法制委員會一直奔波在推動法治建設的最前沿,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組織優勢與專委會專業人才薈萃的智力優勢,推動著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建設。
2003年,社法委組織委員對死刑核準權下放引發了死刑適用標準不統一、影響死刑案件質量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建議死刑核準權收歸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在此推動下,2006年中央作出決定,死刑核準權從2007年開始由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同年,社法委還就“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法制環境”進行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建議打破所有制界限,對憲法中關于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的不同表述進行修改。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采納了部分意見。
近年來,社法委圍繞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組織專題調研,承辦“推進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專題協商會、“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及“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雙周協商座談會等重要協商活動。在2017年4月27日“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訂”雙周協商座談會上,社法委駐會副主任呂忠梅代表調研組道出了這部法律的重要性:“水污染既是十分復雜的科學問題,也是眾多利益訴求交織的社會問題。水污染防治法修訂要突破區域、部門、個體利益的藩籬,為民生福祉立良法。”
在這次座談會上,委員提出的意見得到了立法機關的高度重視,最終修改完成的水污染防治法與向社會征求意見的修訂草案相比,修改的條款由18條增加到56條,委員們的意見、建議大部分被采納吸收。
編輯:曾珂
關鍵詞:法治中國建設背后的政協足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