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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貴:農村改革兩個黃金時段
1979年中共中央頒發的《關于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在經濟上充分關心農民的物質利益,在政治上切實保障農民的民主權利”。這是黨制定農村政策的基本原則。
40年來的實踐證明,只要充分遵循了這個原則,三農事業就會興旺發達。回顧這40年,三農大致經歷了兩個黃金時期。
第一個黃金時期發生在上世紀80年代。其關鍵在于國家對農民賦權,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農民獲得了土地承包權利,可以自己做主從事生產經營;二是農民獲得了進入市場的權利,可以按照市場需要從事生產經營;三是農民獲得了自由流動和擇業的權利,可以洗腳上田興辦鄉鎮企業或進城務工。這三大實質性權利,顯著改變了過去“統得太多,管得太死”的局面,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整個農村因此而活了起來。
第二個黃金時期發生在黨的十六大以來。關鍵在于黨把“三農”作為重中之重,不斷加強支農惠農政策力度。除了一次性取消農業稅和三提五統外,主要是在三個方面大幅度增加了投入。一是實施農業補貼;二是大規模開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水氣電路房整體得到了明顯提升;三是全面推進農村社會事業,建立養老和低保制度,實現了免費義務教育,建立了合作醫療。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進一步加大了三農投入,有力地實施了精準扶貧戰略,使得這個黃金時期的成色更濃。
概括地說,改革40年的經驗指明,三農發展關鍵一是要賦權,二是要投入(通俗地說就是給錢)。應該說,這是三農工作中最重要的兩件事。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鄉村振興任務艱巨,要想完善其事,達到預期目標,必須進一步對農民賦權,并加大投入。
———全國政協委員李成貴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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