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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開展網上診療的醫生必須有3年臨床經驗
央視網消息:9月14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舉辦專題發布會,就近期出臺的《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范(試行)》和《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等文件,介紹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記者:關于互聯網診療的文件當中是提到醫生在開具在線處方的時候需要有電子簽名和藥師審核的過程,據我們之前了解到的情況,好像目前大部分這個遠程系統和醫院的電子系統并沒有實現結合,不知道目前的狀態下各大醫院的遠程醫療處方審核的情況是怎樣的?如果要是全面實現的話,可能會有哪些困難?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局副局長 焦雅輝:大多數的三級醫院電子病歷和醫院遠程系統有一些基本的連接,但是可能在二級醫院,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的條件差一些。近期我們也剛剛印發了一個文件,要求醫療機構加強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信息化建設,國務院辦公廳的文件當中也對這一點提出了相應的要求。文件當中提出,醫院要加強內部信息化的建設和各個系統之間的互聯互通,如果要想開展互聯網的診療活動,特別是要對于復診的病人在線開具處方,那么就必須要實現電子病歷系統和藥師審核系統之間的互聯互通。其實很大醫院醫生通過電子病歷系統開了一個處方,可以通過信息化的手段傳輸到藥學部,由藥師進行審方,現在很多三級醫院基本上能夠做到這一點。
我們要求凡是在互聯網上開展診療活動的醫生,必須得有三年獨立臨床工作經驗。醫療機構要對在線的醫務人員進行電子的實名認證,通過一些相對嚴格的要求來保證互聯網上的診療服務質量和安全,并且不僅是電子的實名認證,有條件的可以通過人臉識別這樣一些更高級別的技術來對醫生的身份進行嚴格的管理。身份識別不管是咨詢服務也好,還是診療服務也好,其實也是患者最擔心的一個問題,就是提供服務的醫生到底是不是真正的醫生,那么一方面是電子實名認證,另外一方面要求在網上提供服務的醫生必須在國家醫師電子注冊系統中能夠查詢到。
醫師開具的處方,藥師應當審核把關。這方面最大的困難不在于IT技術,而在于藥師的數量不足,全國有三百多萬的醫師,但是藥師只有幾十萬。所以,推動藥師相關立法,加大臨床藥師的培養力度,增加臨床藥師數量,這是下一步要做的一項很重要的工作,不僅僅是為了互聯網上的處方審核,同時也更加是為了在臨床服務過程中來提高合理用藥的水平。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醫生 診療 網上 藥師 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