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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出新規:部分鑒定機構須具備通過認證認可的檢測實驗室
新華社北京9月2日電 記者2日從司法部獲悉,司法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規范和推進司法鑒定認證認可工作的通知》,規定到2019年底,從事法醫物證、法醫毒物、微量物證、環境損害鑒定的司法鑒定機構,必須具備通過認證認可的檢測實驗室。
據介紹,認證認可制度是國際通行的市場運行工具,是質量管理的“體檢證”、市場經濟的“信用證”、國際貿易的“通行證”,在服務市場、服務監管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為不斷提高鑒定質量和公信力,通知要求,目前已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業務范圍包括法醫物證、法醫毒物、微量物證、環境損害鑒定的,相應的檢測實驗室應當于規定期限內通過資質認定或者實驗室認可,對到期未達到要求的司法鑒定機構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注銷其相應的業務范圍。
通知明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受理資質認定申請,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受理實驗室認可申請。
同時,司法部、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成立國家資質認定司法鑒定評審組,設在司法部司法鑒定管理局,負責協助開展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的司法鑒定行業檢測實驗室資質認定技術評審、司法鑒定行業資質認定評審員的繼續教育培訓、司法鑒定行業資質認定技術要求制定工作、司法鑒定行業檢測實驗室能力驗證和日常監督工作。(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司法鑒定 實驗室 認證 證認 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