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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學軍:做好新時代各項工作應注意同人民群眾充分協商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行人民民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要求我們在治國理政時在人民內部各方面進行廣泛商量。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下,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特別是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大量決策和工作,主要發生在基層,要按照協商于民、協商為民的要求,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都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通過各種方式、在各個層級、各個方面同群眾進行協商。
習近平總書記的這一論斷,反映了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向我們黨和政府提出的必然要求。必須認識到,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是關系全局的歷史性變化,對黨和國家工作提出了許多新要求。我們要在繼續推動發展的基礎上,著力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大力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更好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面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最大國情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做好這方面的工作還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
怎么解決問題和應對諸多挑戰?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已經給出答案,那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做好各方面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的基本道理,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決定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根本力量。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把黨的群眾路線貫徹到治國理政全部活動之中,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依靠人民創造歷史偉業。這在政治上就必須堅持人民當家作主。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是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就是要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用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這三者的內在邏輯關系是明確的: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統一于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在我國政治生活中,黨居于領導地位,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支持人大、政府、政協和法院、檢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發揮作用,這兩個方面是統一的。但必須注意的是,加強黨的領導的同時,也要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黨的領導不是包辦代替,而是要善于把自己的意志通過法定程序轉變為國家意志,善于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從而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保證人民真正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人民當家作主才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
人民當家作主需要有具體的形式體現和保證。在我們國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但是,僅僅有這個形式是不夠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古今中外的實踐都表明,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通過依法選舉、讓人民的代表來參與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過選舉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讓人民參與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人民只有投票的權利而沒有廣泛參與的權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后就進入休眠期,這樣的民主是形式主義的。必須注意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作用,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諦。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要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保證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的權利。習近平總書記還引用毛澤東的話說:國家各方面的關系都要協商,我們政府的性格,是跟人民商量辦事的,可以叫它是個商量政府。顯然,協商民主是人民當家作主的一個重要形式,與選舉和投票的形式一樣,都是真正實現中國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重要保證。
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各種形式和渠道中,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人民政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人民政協代表性強、聯系面廣、包容性大,應該充分利用這個平臺,聚焦推動科學發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和群眾最為關切的問題,深入進行調查研究,努力為改革發展出實招、謀良策,講真話、講諍言,及時反映真實情況,勇于提出建議和批評,幫助查找不足、解決問題,推動各項改革發展舉措落到實處。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協商就要真協商,也就是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根據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來決定和調整我們的決策和工作,通過各種途徑、各種渠道、各種方式就改革發展穩定重大問題特別是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進行廣泛協商,既尊重多數人的意愿,又照顧少數人的合理要求,廣納群言、廣集民智,增進共識、增強合力,特別是要通過制度保障協商成果落地,從而使我們的決策和工作更好順乎民意、合乎實際。
習近平總書記說: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內部商量好怎么辦,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夠,要想把事情辦成辦好是很難的,我們要堅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他還進一步指出:涉及全國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體人民和全社會中廣泛商量;涉及一個地方人民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個地方的人民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眾利益、特定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部分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基層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層群眾中廣泛商量。在人民內部各方面廣泛商量的過程,就是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過程,就是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就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就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過程。這樣做起來,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礎,也才能凝聚起強大力量。習近平總書記的這些話,言語樸實,道理深刻。習近平總書記早已明確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學懂、弄通、做實十九大報告精神。
(作者系中共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人民 協商 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