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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3元可領30萬元大病互助金?網絡“互助計劃”靠譜嗎
每人3元即可領取30萬元大病互助金權益?
網絡“互助計劃”靠譜嗎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李晨陽
現有“互助計劃”經營主體沒有納入保險監管范疇,部分經營主體的業務模式存在不可持續性,相關承諾履行和資金安全難以有效保障
,且個人信息保密機制不完善,容易引發會員糾紛,蘊含一定潛在風險
近日,不少人看到一些網絡籌款獻愛心的“互助計劃”,有的來自朋友圈轉發,有的是接收到類似的短信,內容大致如此:“請領取您
的愛心獎勵30萬元大病互助權益”,點擊進入后出現“每人3元即可領取30萬元大病互助金權益,并可為本人、愛人、孩子、父母等一并領取
”,付款成功后平臺繼續提醒,想要獲得30萬元互助金權益,需要再充值一定金額到賬戶中……
其實,這類消息涉嫌以低門檻誘導消費者加入會員領取“30萬元互助金”,實則需要連續付費。很多參與互助的會員不禁要問,加入網
絡互助是否等于購買大病保險?“互助計劃”符合相關規定嗎?平臺的風險控制又將如何把握?
“互助計劃”非保險
網絡互助平臺推出的產品稱為“互助計劃”,一般是以較低的費用吸引人們加入,成為“互助計劃”的會員。如果會員發生“互助計劃
”包含的情況時,其他會員均攤費用,會員數量越多,分攤金額越低的一種相互幫助計劃。據記者了解,由于很多網絡互助平臺推出的“互
助計劃”產品包括白血病、糖尿病等大病互助,還有針對孝順老人、保護兒童等的各種互助項目,很容易被誤認為是大病保險產品。不僅如
此,部分“互助計劃”經營主體甚至直接借保險尤其是借相互保險名義進行公開宣傳、銷售,誘騙消費者。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互助計劃”不是保險產品,網絡互助平臺與相互保險社也有著本質區別。而且所謂“互助計劃”目前沒有看到
較清晰的盈利模式,可以說游離在監管之外,未來走向存在不確定性。
早在2015年,原中國保監會就曾多次公開強調,現有“互助計劃”經營主體沒有納入保險監管范疇,部分經營主體的業務模式存在不可
持續性,相關承諾履行和資金安全難以有效保障,且個人信息保密機制不完善,容易引發會員糾紛,蘊含一定潛在風險。
相互保險是國際上主要的保險組織形式之一,指具有同質風險保障需求的人,通過訂立合同成為會員,并繳納保費形成互助基金,由該
基金對合同約定的事故發生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
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活動。該類組織在平等自愿、民主管理的基礎上,以互助合作方式為其會員提供保險服務,并不以營利為目的。2016
年6月份,原中國保監會首批3家相互保險社正式籌建,包括眾惠財產相互保險社、匯友建工財產相互保險社和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
風險控制成行業痛點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網絡互助平臺已有上百家,其中成立較早的幾家大型互助平臺會員數量已經超過千萬。以水滴公司為例,自
2016年4月成立,布局了水滴互助、水滴籌、水滴保多項業務。2017年8月份,其獲得了騰訊、藍馳創投、高榕資本、IDG資本、創新工場、美
團點評、彤程公益基金會等知名機構的A輪1.6億元融資。2018年4月份,水滴籌、水滴互助CEO沈鵬公開表示,按照公司最新業務數據統計,
獨立付費用戶超過1億人,注冊用戶數超過3.6億人。
與此同時,也有眾多同類平臺紛紛倒下。僅去年初,先是同心互助宣布停止互助計劃,接著八方互助宣布暫停互助計劃,全民保鏢宣布
解散平臺,終止全部互助計劃。“伴隨著新興行業界定不明、監管空窗及平臺參差不齊等問題,整個行業正在摸索中前進。”有市場分析人
士指出。
學界對網絡互助的發展也是持謹慎態度,特別對其風險控制方面更是提出質疑。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李曉林表示,按照疾病發生
率測算,網絡互助平臺的分攤遠不只眼下的費用,但目前網絡互助平臺不僅沒有針對相關的承諾安排社會公眾可以信任的兌現機制,同時向
社會不特定群體做出的承諾存在明顯技術障礙,使之難以兌現。此外,還有一些專家學者直指互助計劃缺乏長效保障機制,無法避免如造假
騙錢、逆向選擇等風險,參加人員未來很難得到保障。
不過,沈鵬則認為,每個平臺的運營方式和運營能力是有差別的。他坦言:“水滴互助和水滴籌都不賺錢,水滴互助也不是保險,而是
用戶之間互幫互助的社群,很多參與者是買不起保險以及沒有社保的人,我們給他們提供了有病可醫的資金,且沒有社群費用。”風控方面
,沈鵬回應稱,水滴公司有200多名專門做病情核實的全職員工,還有覆蓋全國的1.2萬名志愿者以及多家做核保理賠的合作方來進行三重審
核風控。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6月份某網絡互助平臺要求老會員將預存的互助金額從9元提高到49元,如果會員不充值,便默認退出,根本原因便
是平臺沒能有效控制賠付風險。按照該平臺當時來自超過100萬會員、共290萬元的預付費計算,承諾最高救助金30萬元,實際上只夠救助9個
人。對此,有市場分析人士指出,“一方面,網絡互助平臺用低廉價格吸引大批用戶,想要通過規模效應做到高保障,實則每人30萬元的賠
付金,每年只需交幾十元,這不符合保險精算規律。另一方面,來自用戶的預付費資金,沒有受到明確監管,未來會員能否真正獲得保障并
不清楚”。
前景尚存不確定性
據了解,網絡互助平臺一般要求加入的互助者預付一定的金額來維持會員資格,且每次都要對求助項目均攤費用,可是多數平臺是沒有
能力做到精準計算,以確保會員費和互助金在合理的比例范圍之內,風險的確不容忽視。眾托幫總裁助理吳巖認為,網絡互助只能是公益,
商業模式需要依靠平臺的增值服務。比如吸引用戶購買升級版“百萬抗癌計劃”“名醫直通車”等產品。
如今,不乏互助平臺想要通過與相互保險社合作,來提升自身影響力。據悉,今年1月眾惠財產相互保險社與夸克聯盟互助平臺宣布達成
戰略合作,隨后,夸克聯盟推出了國內第一份相互保險“少兒重疾醫療互助保險”。一時間,互助平臺期待“牽手”相互保險社走向合規化
成為熱議。不過,有保險專家表示,合法的相互保險社是保險機構的形式之一,由中國銀保監會批準,其償付能力和公平性由一套復雜且透
明的監管體系以及相關資產配置機制和決策制衡機制保證。而網絡互助平臺不具備這些特征,盡管能作為相互保險產品的銷售平臺,但不意
味著互助平臺自己的業務就因此合規。
可以看到,無論是主張網絡互助平臺能夠實現盈利,還是堅持互助平臺只能是公益,商業模式要依靠增值服務,抑或是希望通過與相互
保險社合作間接轉為保險中介等路徑,其前景都還存在不確定性。甚至針對一些互助平臺究竟是金融創新還是非法集資,目前都還需要觀望
,監管層也是頻頻發聲提醒。
今年4月份,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互聯網保險的風險提示》公告稱,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平臺虛構保險產品或保
險項目,或承諾高額回報引誘消費者出資,或冒用保險機構名義偽造保單,往往涉嫌非法集資。提醒消費者購買互聯網產品時,務必要謹慎
小心,避免落入騙局或非法集資陷阱。據悉,這已是進入2018年以來,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第二份與互聯網保險相關的風險提示。
李晨陽
編輯:曾珂
關鍵詞:交3元可領30萬元大病互助金 網絡“互助計劃”靠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