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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實建設科技強國的法治基礎
科技興則民族興,科技強則國家強。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堅定推進科技強國建設,堅持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我國科技事業密集發力、加速跨越,實現了歷史性、整體性、格局性重大變化。同時也應看到,我國科技在視野格局、創新能力、資源配置、體制機制等方面還存在諸多與建設世界科技強國不相適應的地方。法治在國家科技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激發創新活力、完善科技體制機制、保護創新成果等方面都承擔著重要職能。我們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進一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與建設世界科技強國深度融合,夯實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法治基礎,為實現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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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科技創新立法。近年來,我國大力推進科技法治建設,激勵科技創新的法治環境不斷完善。應立足我國科技發展跟跑、并跑、領跑并存的階段性特征,進一步梳理科技創新法律政策,強化科技與立法互動,適時推動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興業態立法,完善激勵科技創新的法律制度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法律機制。既要增強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等的協調性,又要增強科技、財政、投資、稅收、人才、產業、金融等領域立法工作的聯動性,加快形成保障和促進科技創新的法律法規體系,提高科技領域法治水平。
積極參與國際科技規則制定。當今時代,科技創新已成為推動全球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促進科技創新越來越需要世界各國加強合作、共同努力。同時,全球范圍的科技競爭日趨激烈,全球科技治理體制面臨調整。我們要樹立全球視野,聚焦高端芯片、智能制造等關鍵技術領域,以更加開放的姿態推進技術標準化、標準國際化,加快標準相互認可、轉化運用,促進互聯互通。同時,通過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平臺,積極參與科技領域國際治理規則制定,在科技倫理規范、科技評價規則、知識產權規則等方面發出中國聲音、貢獻中國智慧。
完善保障科技創新的法治環境。知識產權保護是激勵創新的基礎性手段,是增強科技領域國際競爭力的關鍵一環。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嚴格知識產權保護,是我國實現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目標的必然要求。經過改革開放40年的發展,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制度取得長足進步,但不少企業還面臨著創新成本高、維權成本高的困擾。對此,需要繼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制度,降低交易成本和交易風險,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激勵創新的法治環境,保障科技創新主體的合法權益。應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作用,加強對涉及科技創新案件的審理與執行,加大對技術秘密、技術標準、商業模式等創新成果的保護力度。回應科技發展迫切需要,加強知識產權等相關學科建設,加強法治和科技復合型人才培養,努力打造一支既懂法律又懂科技的專家型、國際化法律人才隊伍。持續提升各類科技創新主體的法律意識,大力倡導以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為重要內容的創新文化,讓一切創新成果得到尊重,讓一切創造活力競相迸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科技創新中心研究基地常務副主任 譚華霖)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科技 創新 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