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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三角攜手完善地方立法
新華社上海6月15日電(記者郭敬丹、仇逸)上海、浙江、江蘇、安徽四地人大立法機關攜手完善地方立法,為區域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供給,記者從14日至15日在上海召開的進一步完善長三角地區立法工作協同座談會上獲悉,社會信用、水污染協同治理、長江沿線環境保護、道路交通等領域成為三省一市人大立法工作協同關注的焦點。
長三角也擬將現有立法工作協同機制上升到更高層面。根據會議討論內容,長三角擬在人大常委會、委員會、法制工作機構、法制工作聯席會議等各個層面確立相應立法協同機制。
在立法協同的重點領域上,長三角立法協同擬重點關注發展規劃、生態環境、市場秩序、產業發展、公共服務等方面。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介紹,形成共同合作的立法項目是區域立法協同的重要內容。早在2014年,上海就發起大氣污染協同防治,長三角四地人大常委會積極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協調機制制度化,實現了我國區域立法協同的突破。目前,長三角區域在信用建設、水污染協同治理、長江沿線環境協同治理、道路聯通等方面的立法協同需求突出,基礎也相對成熟,這些方面將有望成為長三角未來的立法項目。
“選好立法項目,才能協同推進法規建設,為長三角高質量一體化發展提供制度性、法律性保障。”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王臘生說。
未來,長三角還將持續探索落實協同的有效措施。浙江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丁祖年建議,立法要與整個發展協同機制深度融合,同時立法機關內部也要深度融合,三省一市應努力做到同步立項、同步起草、同步審議、同步通過和實施。
對納入立法協同的項目,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吳斌建議成立聯合起草工作組,可由一省市牽頭組織起草、其他省市參加,也可由一省市獨立起草、其他省市共享立法成果等。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立法 協同 長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