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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臺胞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 上海發布“促進滬臺交流55條細則”
人民政協網上海6月1日電 (記者 劉愛君 高楊)1日下午,上海市臺辦在上海城市規劃館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上海市《關于促進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該辦法即日起正式實施。
這是上海市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確立的“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的重大戰略部署,努力推動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為了全面落實國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的《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結合上海實際,研究出臺的便利臺灣同胞在上海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的重大政策舉措。
據上海市臺辦新聞發言人王立新介紹,《實施辦法》共有55條,其中有28條措施涉及努力為臺資企業在上海投資及經濟合作領域給予與本市企業同等待遇,另外有27條措施涉及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實施辦法》55條中,有31條是完全對應《若干措施》的措施,其余24條體現出上海的特色和創新。這其中15條是上海公共政策向臺灣同胞開放的措施;另有9條是符合中央精神、體現上海自主創新突破的措施。
一是為臺胞臺企提供同等待遇。在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規定的前提下,上海努力釋放更多政策紅利,讓廣大在滬臺胞臺企在更多的領域享受到同等待遇。在《實施辦法》中,上海公共政策向臺灣同胞開放的措施共計15條。包括:支持臺企在滬設立總部、金融機構、營運中心、采購中心、物流中心;支持臺企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展示、銷售和采購;支持上海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與本市金融機構合作,拓展臺企臺胞融資擔保服務;支持臺灣專業技術人員來滬就業,享有與本市居民同等待遇的人才支持政策等。
二是解決臺胞臺企關心的問題。根據市委大調研的重要部署,在全面掌握在滬臺企臺胞 “最盼”“最憂”問題的基礎上,研究推出更有的放矢、行之有效的惠臺措施。包括:優化臺企工商注冊登記審批手續;支持臺灣專業技術人員來滬就業職稱評定;支持臺灣青年來滬創新創業就業,提供實習、就業崗位,按照規定給予初期創業場地房租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等;支持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本市設立代表機構、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與本市大陸律師事務所聯營、臺灣執業律師受聘于本市大陸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等3項試點工作等。
三是促進臺資企業參與加快推進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科技創新“五個中心”和“上海服務、上海制造、上海購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建設。上海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當好改革開放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的要求,在“五個中心”建設方面開展了一些列先行先試的嘗試。在《實施辦法》中,有許多措施尤其是本次上海公共政策向臺灣同胞開放的措施涉及從金融支持、科技創新扶持、研發投入、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給予臺資企業同等待遇,首次明確促進臺資企業參與到上海“五個中心”建設。這些表明上海歡迎臺胞臺企一同努力把上海建設成為卓越的全球城市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共享上海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積極態度。隨著《實施辦法》的正式實施,必將有更多更好的臺資企業加入到上海發展的快車道,與上海共同成長,為上海“五個中心”建設添磚加瓦。
四是創新服務手段。在《實施辦法》中,充分體現了上海市為了讓臺胞臺企在上海更好地生活、工作、發展而做出的新服務舉措,尤其是其中體現上海自主創新為臺胞臺企服務的新措施。從創新創業扶持、公共租賃住房、涉臺調解、涉臺仲裁、法律服務、緊急救助等以往臺胞迫切需要服務的方面著手,率先進行試點探索,在符合中央精神和上海特點的前提下,努力爭取為臺胞提供更多便利措施。
五是在狠抓責任落實。為了確保《實施辦法》有效貫徹落實,《實施辦法》中具體措施都明確了相關責任主體,將惠及廣大臺企臺胞的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上海市臺辦副巡視員李偉表示,上海是兩岸經貿、文化往來的重點地區之一,也是臺灣同胞投資、生活的重要聚集地。截止目前,上海累計批準臺商投資企業12488家,約占整個外資項目數的13.57%;吸引合同臺資395億美元。2015年11月1日,大陸首部體現惠及臺灣同胞投資權益的地方性法規《上海市臺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正式實施。
李偉說,本次《實施辦法》的出臺借助上海加快“五個中心”建設、打響“四大品牌”進程的獨特優勢,既服務于中央對臺工作大局,又服務于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為更多臺企臺胞來滬發展拓展了廣闊空間。將有助于臺資企業在上海簡化審批手續,降低經營成本,轉型升級,全面參與“上海服務、上海制造、上海購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建設,并為臺灣同胞更好地在上海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更好地融入上海生活,創造更好的條件。進一步深化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上海 滬臺交流 55條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