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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開開庭審理古棗樹環境公益訴訟案
新華社鄭州4月23日電(記者李麗靜)近日,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河南省新鄭市1800余棵古棗樹保護環境公益訴訟案,在鄭州進行了二審公開開庭審理。
新鄭種棗樹的歷史最早可追溯到8000多年前的裴李崗文化時期。2010年,新鄭市人民政府將花莊村古棗林以保護區的形式進行公示。公示牌顯示,這片古棗林1023畝,共有百年以上古棗樹17660株,其中,樹齡500年以上的一級保護古棗樹691株,樹齡300年至499年之間的二級古棗樹1857株,其余為樹齡100年至299年之間的三級古棗樹。
2014年1月16日晚,花莊村的1870棵古棗樹遭砍伐。后查明,此次砍伐行為由薛店鎮政府組織,且未辦理采伐證。2016年5月5日,公益組織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簡稱“中國綠發會”)針對此事提起公益訴訟。次年12月28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令薛店鎮政府和花莊村委會停止侵害,補種被移栽致死棗樹數目5倍的林木,并賠償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361萬余元等。薛店鎮政府、花莊村委會不服,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庭審主要圍繞涉案棗樹是否屬于古樹名木及一審法院判令上訴人補種5倍林木并支付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費是否適當等焦點問題開展,庭審持續近三個小時。
河南省高法黨組成員、副院長王韶華擔任該案審判長。王韶華稱,作為由全國性環保公益組織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本案選擇在高校公開開庭審理,對于加強法治教育,強化高校師生的環保理念具有積極意義。
本案將擇期宣判。(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棗樹 公益 訴訟 公開 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