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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公園管理局揭牌
新華社北京4月10日電(記者侯雪靜、胡璐)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公園管理局10日揭牌。
按照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原國家林業局的職責,原農業部的草原監督管理職責,以及原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原農業部、原國家海洋局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加掛國家公園管理局牌子,由自然資源部管理。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主要負責監督管理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生態保護和修復,開展造林綠化工作,管理國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等。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強自然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具有重要意義。(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國家公園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