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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督察六省區約談問責132人 罰款超12億元
中新社北京1月17日電 (記者 阮煜琳)中國國家海洋局副局長林山青17日在北京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截至2018年1月16日,第一批6省區的國家海洋督察意見已經全部反饋完畢,立案處罰262件,罰款12.47億元(人民幣,下同),約談問責132人。
2017年,國家海洋局經國務院批準授權,組建國家海洋督察組,分兩批對沿海11個省(區、市)開展了圍填海專項督察,同步對河北、福建和廣東3省開展了例行督察。
國家海洋局組成6個國家海洋督察組,對遼寧、河北、江蘇、福建、廣西、海南開展了第一批圍填海專項督察。林山青說,督察組進駐期間,共與53名省級領導,771名有關人員進行了個別談話,共受理來電來信舉報1196件。對6省區沿海35個地市開展下沉督察,運用飛機、無人機、船舶、衛星遙感等手段,對756個項目開展了外業核查。截至目前,6省區政府已辦結來電來信舉報1083件,責令整改842件,立案處罰262件,罰款12.47億元,拘留1人,約談110人,問責22人。
據介紹,結合第一批督察情況來看,6省區共性的、突出的問題主要包括:一是節約集約利用海域資源的要求貫徹不夠徹底;二是違法審批,監管失位;三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不力,陸源入海污染源底數不清,督察組排查出的各類陸源入海污染源,與沿海各省報送入海排污口數量差距巨大。
林山青表示,2017年完成了沿海11個省區市圍填海專項督察全覆蓋。截至2018年1月16日,第一批6省區的督察意見已經全部反饋完畢。海洋督察對6省區的工作進入整改追責階段。督察組明確要求,對督察發現的問題,6省區要切實整改,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啟動問責機制,公開處理,嚴肅問責。(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督察 省區 海洋 問責 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