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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臺高中招生改革方案 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湖北出臺高中招生改革方案 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湖北日報訊 湖北日報訊(記者方琳)經省政府同意,12月29日,省教育廳印發《湖北省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锏膶嵤┮庖姟返耐ㄖ?。這意味著我省高中招生改革全面啟動。
此次改革有五大主要任務: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推進改革試點,加強考試招生管理。改革將從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始,確定宜昌市開展試點;其他有條件的市州可從2018年、2019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始,擇時開展改革試點。
改革的最大變化是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這一考試將初中學生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實現“一考多用”,而傳統的“中考”是指向單一的選拔類招生考試。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后,任何部門(學校)不得另行組織高中招生選拔性考試,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將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
改革具體時間表為:2018年,全省推進除招生錄取機制改革外的其他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铮?020年全省全面推進改革。2023年,全省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省教育廳介紹,改革旨在引導基礎教育從注重“育分”轉向注重育人,把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的教育理念落實到教育教學全過程。
高中招生改革方案詳解
既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又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湖北日報訊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方琳
12月29日,省教育廳印發《湖北省推進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锏膶嵤┮庖姟返耐ㄖ?,意味著我省中考改革全面啟動。根據該意見,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以什么為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有哪些科目?初中學生綜合素質如何開展評價?針對學生家長關心的問題,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就此進行了解讀。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傳統中考有何區別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初中學生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基本依據。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將初中學生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實現“一考多用”。傳統的“中考”是指向單一的選拔類招生考試。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后,任何部門(學校)不得另行組織高中招生選拔性考試,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將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哪些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共計15科。
為減輕學生重復備考的負擔和壓力,在考試時間上,實行“學完即考”,將生物、地理考試時間安排在初二年級下學期,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教育)、物化生實驗操作等科目的考試時間由市州結合本地實際在初三年級下學期統籌安排;在考試成績的呈現方式上,采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并鼓勵實行“等級”呈現,克服分分計較,避免過度競爭。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如何評價
一是客觀記錄。學校為每位學生建立成長記錄檔案,學生采用寫實的辦法將自己參與活動的表現客觀記錄下來。
二是評定等級。初中學?;趯W生“寫實記錄”和相關典型材料,通過學生自評、互評和教師評議相結合,對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行為表現定期進行等級評價。評定結果以等級形式予以呈現。
三是公示審核。每個評價周期結束后,初中學校對學生提交的記錄材料和等級評定結果進行公示。
四是形成檔案。學校對相關材料進行匯總,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檔案。確保評價結果客觀、真實、可用。
高中招生錄取以什么為依據
我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主要有統一招生、分配生招生、自主招生等方式。招生錄取的依據有兩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計分科目+等級呈現科目”組成。其中,計分科目包括道德與法治、歷史、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物理、化學和物化生實驗操作等科目,其計分方式為原始卷面分;等級呈現包括科目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生物、地理可作為計分科目,也可作為等級呈現科目,具體由各市州研究確定。報考普通高中學校的學生,其以等級形式呈現的成績中,最多只允許有一個最低等級成績的科目。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原則上以等級呈現方式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也可探索基于等級、以折算分數計入錄取總分的方式。
規范招生管理有哪些規定
第一,嚴格按核定下達的招生計劃、劃定的招生范圍和公布的錄取條件進行招生。按照事項管理權限,未經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任何地方和學校不得擅自超計劃招生、跨市州招生、降低錄取要求招生。
第二,嚴禁提前招生。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一律在學業水平考試后進行。
第三,減少和嚴控招生加分項目。自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始,取消體育、藝術、科技創新、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加分項目,學生的相關特長和突出表現等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各市州不得在國家和省規定外自行增加地方性加分項目;保留的加分項目,要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第四,嚴格招生錄取審批監管。我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通過全省統一的招生網絡工作平臺,由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辦理錄取手續的方式進行。未在招生考試機構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無法取得高中階段學校學籍。
第五,完善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媒體和社會的監督。杜絕虛假招生宣傳。
改革何時全面實施
從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始,確定宜昌市開展改革試點。其他有條件的市州可從2018年、2019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始,擇時開展改革試點。
從2018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始,全省推進除招生錄取機制改革外的其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開始,全省全面實施改革。即,從2023年初中畢業年級開始,全省高中階段學校全部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進行招生錄取。
在2023年之前,未參與試點的市州可繼續按現行的招生錄取方式進行招生。
編輯:曾珂
關鍵詞:湖北出臺高中招生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