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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辦掛牌金融局:填補空白 厘清邊界
出于嚴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需要,更多的地方金融辦正在變身金融局。
11月4日晚,央行官網刊發央行行長周小川撰寫的題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的文章,這篇文章摘自《黨的十九大報告輔導讀本》。文章再度發出警告,中國金融領域的潛在風險和隱患正在積累,脆弱性明顯上升,需同時防止“黑天鵝”事件與“灰犀牛”風險發生。
十九大報告中提出,要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對于地方監管而言,金融辦改金融局被視為加強金融安全的關鍵落子。
事實上,早從2009年開始,已有包括北京、廣州等多個城市金融辦“變身”金融工作局或金融監管局(下稱“金融局”),并將原金融工作局的職能分為服務、監管、執法三大塊,重點強化監管、執法。地方將賦予金融監管局相應的執法功能,并配備執法人員。
7月,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回歸本源、優化結構、強化監管、市場導向”的十六字原則。10月10日,深圳金融辦加掛地方金融監管局牌子備受矚目,被認為是十六字原則的落地,也是今后金融監管改革的趨勢體現。
從事業單位到行政機構
“原來的金融辦只是辦事機構,多是提供事務性和服務性的工作。金融局的工作則更有實質性,有相應的權力和運行的要求,有管轄的事務方面的要求,還有組織架構方面的要求,較為適應現在金融生活的需要。”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告訴時代周報記者。
近年來金融業的快速發展也伴隨著金融風險事件發生,加強地方監管勢在必行。
深圳市金融辦官網顯示,目前深圳市金融辦主要設置了5個處室,分別是綜合處、金融服務處、政策規劃處、金融穩定處、金融合作處。時代周報記者注意到,其中只有金融穩定處強調了監管與風險處置等相關的職能。
這意味著,此前深圳市金融辦的架構設置更多承擔著服務型職能。
而在臨近的珠三角制造業佛山,金融工作局早于2010年就已成立。“佛山有著活躍的民間資本,從金融辦到金融局,有助于完善金融活動的屬地監管。”佛山市金融局一名負責人告訴時代周報記者。
從金融辦演變成金融局,意味著機構對金融監管力度的進一步增強。
在采訪中,前述佛山市金融局負責人向時代周報記者指出,金融辦多是直屬各級地方政府的事業單位,金融局則是直屬該級地方政府的行政機構。從金融辦向金融局的改變,實質上是機構性質從社會服務機構向政府權力機構的轉變,“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監管力度是千差萬別的”。
“從金融的穩定和管理工作上來講,同樣的職責,金融局會要求落到實處。”趙錫軍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
2017年7月,全國金融會議在北京召開,根據會議精神,各個地方必須要有一個部門來承接金融監管的職責,主要負責監管包括小額貸款、融資擔保、融資租賃、資管公司、典當行等7類金融屬性機構。
“金融局的管理范圍和目前‘一行三局’體系并沒有很大重疊。相反,金融局是有力補充。”前述佛山市金融局負責人對此評論道。
該負責人補充道,“一行三會”在地方的派出機構,均是采取對其上級機構負責的“垂直管理”模式,而非對當地地方政府負責。監管民間借貸既要有金融執法權,又要有地方行政執法權,因而民間借貸板塊常常游走在監管的邊沿。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從整體來講,中央對地方金融監管非常重視,可以看出對一些地方性的金融機構給予了較大的支持力度。在這種情況下,金融局要進一步發揮好地方金融監管職能,控制地方性金融風險,這很關鍵。”
意在填補監管空白
“金融辦最初設立的目的是協調溝通,現在卻要負起監管職能。這當然會出現錯位。”廣東省金融辦一名人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本世紀初,各地設立金融辦的初衷是在日益活躍的金融活動中協調“一行三局”。
比如,上海市于2002年9月率先設立金融辦,最初只是作為協調議事的機構,沒有監管權力,也沒有行政審批權。隨后各地紛紛設立金融辦,目前全國已有31個省、自治區及直轄市政府設有這一機構。
隨著金融活動的不斷活躍,“一行三會”的監管體系已不能滿足金融風險控制的要求。尤其是民間金融和互聯網金融的迅速發展,使得監管缺位的狀況愈發凸顯。
2016年末,佛山的居民存款達到6232億元,民間資本在這座制造業城市的流動非常活躍。雖然當地已出臺相關的管理辦法,但對于小額貸款和互聯網金融的上位法仍然缺位。
前述佛山市金融局負責人告訴時代周報記者,當下“一行三局”的監管存在不少觸及不到的地方,這成了地方的監管難題:地方政府把監管權給了金融辦,但金融辦本身沒有明確的監管職能,也難以協調和“一行三局”之間的工作,位置尷尬。
“為了讓金融服務能夠真正地惠及所有人民,同時也讓風險控制能夠有相應的職能部門,對中央層面或地方層面現有的監管制度進行一個更高效的配置,是金融監管改革一個很重要的方面。”趙錫軍表示。
更重要的是,在金融監管和推薦上市之間,金融辦越來越難“魚與熊掌兼得”。
前述廣東省金融辦人士在采訪中表示,除珠三角地區外,粵西及粵北地區都面臨著金融人才不足的情況。許多地方金融辦的工作人員來自于當地發改委、經信委等部門,此前主要負責輔導企業上市等工作,有的地方則是一套人馬兩個牌子。在金融形式多樣、專業度要求更高的當下,矛盾逐步凸顯。
“這對金融辦來說是個挑戰。因為要同時面臨職能的龐雜和專業人手不夠的問題。”興業銀行首席分析師魯政委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
據悉,深圳市為提高地方金融監管的履職盡責能力,也將充實金融辦的隊伍,逐步構建與現代地方金融治理相匹配的監管體系。
在魯政委看來,金融監管改革實質上借鑒了一些成熟經濟體的經驗。“例如根據當地的情況,賦予金融機構一定的審批權,但前提是權責對等。批準以后就要把它給管好,出了問題需要承擔責任。現在的原則是全國性的監管服務機構主要負責系統性的風險,而地方性的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是平衡好風險和發展的問題。”
厘清央地監管邊界
在今年7月14-15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地方政府要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強化屬地風險處置責任,并稱“金融管理部門要努力培育恪盡職守、敢于監管、精于監管、嚴格問責的監管精神,形成有風險沒有及時發現就是失職、發現風險沒有及時提示和處置就是瀆職的嚴肅監管氛圍”。
事實上,習近平講話中提到地方政府在金融風險的處置中的責任,正是屬地原則。
7月3日,深圳市金融辦下發《深圳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管理辦法》)。其中,要求深圳地區網貸平臺實行“本地注冊、本地運營、本地存管”,這是繼上海實行屬地化存管之后,又一地區“仿效”。一旦細則落地,大批網貸平臺將面臨更換資金存管銀行的處境。
之所以要求各平臺銀行資金存管必須要在深圳有分支機構,深圳市金融辦負責人對外解釋稱:“通過我們前期大量的實地走訪和調研,發現有些平臺的數據跟披露不符,而且差距過大,由于資金結算賬戶不在深圳,我們也沒辦法監測平臺的資金流向,這樣投資者的利益根本沒辦法保證。深圳網貸平臺太多,如果不從嚴監管,隱藏的風險到時候誰來承擔?銀行存管屬地化原則要落實執行。”
對此,前述佛山市金融局負責人分析,深圳是經濟特區,也是當下網貸行業最活躍的城市,數量和成交量均位于全國前列,且平臺跨區域經營現象明顯。受這一系列因素影響,所以相比目前已發布網貸備案登記管理辦法的地區,深圳市的“屬地化”管理最嚴格,提出了“信息系統”、“系統數據”、“存管銀行”、“注冊地”、“經營地”、“資金結算賬戶”等屬地管理要求。
“事實上,通過屬地監管是政府金融體系內比較認同的一種監管方式,但屬地監管的前提,在于央地之間責任的厘清。”前述廣東省金融辦人士向時代周報記者舉例說,在當下的監管體系中,如果深圳的一家互聯網金融平臺發行了掛鉤A股指數的產品,并命名為保險產品,其投資功能主要為對沖指數下跌可能受到的損失。從產品結構上說,該產品類似于二元期權,理應從屬于證監會監管;但從產品名稱上講,其又自稱“保險”,又可能歸保監會負責;但事實上,該類業務不在任何監管部門備案,屬于擅自公開發行的違規產品,這時候就需要公安部門介入。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屬地責任劃分難以完善。
前述佛山市金融局負責人則對時代周報記者指出,在厘清央地責任時,中央層面應當負責框架結構,例如重大金融立法、國家金融發展政策與戰略、金融宏觀調控、國家金融標準、全國信用體系建設、全國性金融機構的監管、系統性和跨地區金融風險防控、加強對各地金融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地方金融監管人才的培訓和輸送。
地方層面更應該側重于執行,包括省級以下的金融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金融方針政策、配合中央監管部門工作、本地金融立法、金融發展政策與規劃、地方性金融機構的監管(如小貸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地方產權股權交易所、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融資租賃公司、金融消費公司、農村信用社、區域性保險公司和信托公司等)、本地區金融風險防控、金融聚集區與金融功能區建設、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金融人才的集聚與開發、民間金融的培育和發展。
正如銀監會主席郭樹清在黨的十九大中央金融系統代表團開放日上透露,今后整個金融監管的趨勢會越來越嚴,嚴格執行法律、嚴格執行法規、嚴格執行紀律。
編輯:曾珂
關鍵詞:地方金融辦掛牌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