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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四梁八柱"框架基本確立
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度治黨持續推進
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立柱架梁”(砥礪奮進的五年·全面從嚴治黨)
有的干部房產情況報告不全,有的干部未報告持有股票情況,有的干部未報告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均受到相應的組織處理……自今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以來,截至7月底,浙江省共重點抽查核實各類對象925人,因不如實報告被取消考察對象資格37人,誡勉11人。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度治黨持續推進的一個縮影。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部署要求,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一手抓改革文件出臺,一手抓改革舉措落實,突出重點、突破難點、深化試點,制定實施了一批力度大、措施實、接地氣的改革舉措,形成黨的組織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層組織建設制度、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齊頭并進、互相支撐的良好態勢,為推進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注入強大動力。
聚焦主業主干,“四梁八柱”主體框架基本確立
堅持突出重點、抓住關鍵,集中力量完成具有牽引性、關鍵性的改革任務,以點上突破帶動面上改革:
——黨的組織制度改革重在補空白、立新規。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修訂實施《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等,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不斷增強;修訂實施《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突出政治標準、嚴格程序要求,為建設高素質黨員隊伍提供制度遵循;修訂實施《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制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為健全黨委(黨組)運行機制、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提供了重要支撐。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在樹導向、強監管。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好干部標準,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把黨組織領導把關貫穿干部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以修訂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為牽引,構建精準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大力培養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有效破解選人用人“四唯”問題;制定實施《關于加強和改進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拓寬來源、優化結構、改進方式、提高質量;改進政績考核機制,有效遏制“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及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問題;修訂實施《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強化理論教育、黨性教育和專業化能力培訓,有效發揮補鈣壯骨、固根守本作用;改進完善干部實踐鍛煉機制,平級擇優選派干部援藏援疆援青,開展中央單位干部定點扶貧掛職,推進東西部扶貧協作干部人才選派工作,改進西部地區和其他少數民族地區干部掛職鍛煉工作,組織開展中央單位和省區市中青年干部雙向交流,進一步優化干部成長路徑;進一步規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產生與管理,切實提高人選素質;完善從嚴管理干部隊伍制度體系,堅持抓早抓小,突出長管長嚴,切實加強日常管理監督,干部管理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
——基層組織建設制度改革重在強基礎、補弱項。出臺國有企業、社會組織和中小學校、民辦學校、中外合作辦學等領域黨的建設制度,薄弱環節基層組織建設得到加強。陜西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集中推進民辦中小學“兩個覆蓋”,組織覆蓋率從不足50%提升到69.7%。持續開展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2014年以來,全國先后有70.8萬名黨組織書記參加、375.1萬名黨員群眾代表參與,各級黨組織書記管黨治黨意識明顯增強、責任有力落實。
——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重在增優勢、添活力。制定實施《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加強頂層設計,提升改革系統集成能力;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突出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提高人才評價的科學化、市場化水平;加強外國人才引進和永久居留服務管理、國際組織人才培養推送,完善引才薦才機制;推進“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完善實施辦法,提升重大人才工程實施質量和效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優勢逐步顯現。
突出問題導向,一批重點難點問題次第破解
改革就要對著痛點難點去。黨的建設制度改革聚焦找準癥結、開好藥方、提實措施,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跟進解決,一個方案一個方案有序推出,一個節點一個節點扎實推進:
——對干部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釜底抽薪、源頭防控。制定實施《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實行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在人選廉潔自律結論性意見上“雙簽字”制度,明確干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凡提必聽”、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有效解決研判不透、把關不嚴、考察不準、責任不清等問題。改進推薦方式和考察辦法,不搞“海推”,在廣泛談話調研基礎上,結合會議推薦,綜合分析確定考察對象,提高民主質量、人選質量。建立干部選拔任用紀實制度,加強全程監督,對說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等違規情形記錄在案,形成用人上的“負面清單”。
——對長期在原地打轉轉的老大難問題,多管齊下、標本兼治。制定實施《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有效解決“下”的標準不明確、程序不規范、渠道不暢通、責任不落實等問題,推動優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截至2017年5月底,全國運用《規定》調整縣處級以上干部22355人。天津市認真貫徹中央《規定》精神,及時制定出臺實施細則,全市共調整干部1853人,其中廳局級108人、縣處級746人、鄉科級999人;問責294人、因不適宜擔任現職調整376人。制定實施《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有效解決基層干部職務晉升“天花板”問題,截至目前全國已有100萬基層公務員受益。
——對制度操作性不夠的問題,完善程序、釋放效力。針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只報告不核實問題,修訂實施《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制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規范集中填報、加強抽查核實、依規進行處理,初步建立了中國特色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三年來全國因不如實報告受到處理的干部12.5萬人。針對一些地方和部門提醒、函詢、誡勉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制定《關于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細化適用情形和操作程序,對干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糾正,2015年下半年以來,組織部門共提醒、函詢、誡勉干部63萬多人,紅臉出汗、咬耳扯袖已成常態。
——對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回應、突破創新。針對生態文明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實施《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為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起到有力推動作用。針對高校、科研院所科研項目資金管理不夠完善問題,出臺一系列激勵創新創造的改革政策,受到廣大科研人員的歡迎。針對有的主管部門下放用人自主權時缺乏后續監管服務措施、新老政策轉換出現斷檔問題,及時督促用人主體制定承接辦法和操作細則。
注重精準發力,推動改革舉措落地生根
把抓落實作為改革工作的重點,培訓解讀、政策解釋、典型引導、專項治理、重點督察,打好“組合拳”,做到出臺一件、落實一件:
——結合黨內集中教育推動落實。改革需要因勢而動、順勢而為,借勢發力、拓展深化。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落實薄弱領域基層黨組織建設、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黨員教育管理等制度,社會組織黨組織應建已建率達99.23%,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社區)黨組織,處置不合格黨員。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中,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干部政策規定,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抓好黨員組織關系排查等7項基層黨建重點任務落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專項整治重點落實。從黨員干部關注的焦點、人民群眾反映較多的熱點入手,找準改革的切入點,下猛藥、出重拳。以消化存量、嚴控增量為重點整治超職數配備干部,全國共清理消化超配副處級以上領導職數4萬多名。集中清理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4萬余人次,清理退(離)休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在社團兼職5.6萬余人次。加強“裸官”治理,開展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集中整治檔案造假,都取得明顯成效。
——完善政策精準落實。改革是一個不斷糾偏堵漏、細化深化的過程。堅持邊推進邊改進,不斷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深化認識、完善舉措,提高政策落實的精準度。制定《關于〈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若干問題的答復意見》,對動議環節如何把握等作出明確解釋。在落實配偶移居人員任職崗位管理、領導干部兼職、出國(境)管理等制度時,把高校、科研院所和海外引進人才與黨政領導干部區分對待,完善制度、審慎操作,做到一把鑰匙開一把鎖。
——從嚴督察深化落實。把督察作為疏通堵點、傳導壓力、推動落實的重要方法,堅持“誰主持制定、誰督促落實”,先后對《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等多項改革任務進行督察,梳理匯總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督在實處、察在要害,以強有力的督察把改革舉措落實到神經末梢。
《 人民日報 》( 2017年09月25日 01 版)
編輯:曾珂
關鍵詞:黨的建設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