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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維群:強化動態管理確保穩定脫貧
強化動態管理確保穩定脫貧
——朱維群常委的發言
建立完善貧困退出機制,是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的關鍵環節,事關脫貧攻堅的質量和成效。根據中辦、國辦關于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意見,中西部22個省區市均制定了貧困退出實施辦法,明確了貧困人口、貧困村、貧困縣退出標準、程序以及相關要求,各項工作有序推進,但貧困退出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是動態管理信息系統有待改進。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平臺從原來一年開放一次變更為兩次,有效改善了一些因災、因病、因學等返貧人口不能及時納入系統的問題。但信息系統平臺開放時間較短,需要網絡傳輸的信息量大,集中錄入時經常出現網絡擁堵或差錯,難以進行修改訂正。同時,信息共享機制不完善,基層重復填表報數的負擔依然較重。
二是貧困退出標準和評估考核不夠精準。中央已明確貧困退出的標準和程序,但在具體操作中,地方反映貧困戶收入的計算口徑、貧困村村內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產業發展、集體經濟收入等尚缺乏統一的量化標準,與考核評估要求銜接不夠。有的地方在脫貧標準把握上存在唯收入指標傾向,將“兩不愁、三保障”的貧困人口退出標準簡單化為只看收入等個別單一指標,忽略生活支出、自我發展能力等多元指標,貧困戶退出標準把握不嚴、程序不夠科學規范。第三方評估執行人員入戶時間有限,對基層復雜情況和扶貧政策措施缺乏了解,局限于調查問卷內容,有的評估結果與實際情況不符。此外,有的省份對返貧規模作了規定,不能真實反映貧困發生情況。
三是脫貧的穩定性尚需提高。從面上看,扶持政策措施對建檔立卡戶實現了全覆蓋,但其中相當部分脫貧戶仍沿用傳統生產方式,經營規模小,產前產中產后服務不足,遇有市場變化就獨木難撐,容易返貧。西部有的省區脫貧戶收入主要來自禁牧、低保和農業補貼,有的簡單采取低保兜底、一兜了之,個別地方低保兜底退出的比重超過50%。
從今年起到2020年前,每年將有1000萬貧困人口脫貧。應抓緊完善貧困退出機制,更加注重發揮貧困退出機制對扶真貧的檢驗作用、真扶貧的導向作用和脫真貧的把關作用。為此建議:
一、 完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動態管理系統。發揮精準扶貧大數據平臺作用,加強動態監測,繼續從技術、信息共享等方面改進信息系統平臺,及時將因病、因災、因學等返貧的家庭納入管理系統,真正實現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需要,科學設定信息修改權限;增加備注項,保證網絡溝通既及時又準確;定期組織信息錄入人員培訓。
二、 完善脫貧攻堅考核評估機制。及時總結近兩年考核評估工作,梳理考核評估的具體標準、內容、程序等,盡快實現考核評估標準、程序和相關指標的統一、規范、公開,發揮好考核評價、督促檢查和工作引領作用。降低“建檔立卡戶評價”在脫貧工作滿意度考核中所占權重。加強對第三方考核評估人員培訓,減少考核評估誤差。綜合考慮貧困地區發展水平、脫貧難度的差異,做到壓力責任與鼓勵措施兼顧,防止有的地方為了政績,由爭先“戴帽”變成爭先“脫帽”等弄虛作假問題。責令有關地方取消返貧規模限制。
三、 完善貧困人口退出機制。貧困退出不僅要看農戶的收入,也應該看其實際支出、脫貧的穩定性和自我發展能力的可持續性。堅持對扶貧脫貧工作進行“回頭看”,及時發現解決問題,確保不留后遺癥。建立貧困人口脫貧激勵機制,對自強自立、勤勞脫貧的給予表彰獎勵,避免國家扶貧政策“養懶漢”。培育壯大貧困村集體經濟,建立與貧困農戶緊密連接的民主化管理、產業化經營和利益分配機制,確保貧困戶穩定脫貧、貧困縣穩定摘帽。
編輯:周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