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面對廣場舞沖突,執法不能“和稀泥”
據媒體報道,廣場舞大媽出現在國家5A級景區虎丘山風景名勝區,引發一場“高音”比拼。大媽們每天在虎丘景區表演廣場舞和大合唱,景區數次勸阻、報警無效后,祭出了殺手锏:高音喇叭播放文明公約。
廣場舞帶來的問題與日增多,而公眾也開始“遷怒”于官方——管理部門總是以“協調”處理群眾投訴、調解糾紛,我們不難理解它們的難處;然而,“和稀泥”終究不能解決問題,事實上很多問題也沒有因為“和稀泥”而消失。結果是,這種“以噪治噪”的“叢林法則”不斷上演。
問題不好解決,難就難在,執法部門認為,廣場舞這種“老年人娛樂”的問題不適用法律。如果法律是適用的,公安部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處理噪聲擾民問題,廣場舞引發的各種沖突,不會也不該無解。而如果法律是不適用的,我們就面臨著一個“悖論”:法治社會中,一切問題都應依法解決和處理,但“老年群眾活動”領域的問題不適用法律,而只適用于“協調”。
現在的問題是,“協調”已經解決不了問題,“和稀泥”越來越“和”不動了。大媽永遠在說“我們在健身”,而對于規則等等,一般是避而不談。實際上,是一些中老年人抓住了法不責老、法不責眾的軟肋。而很多執法部門乃至地方政府則是能回避一時是一時……現在的趨勢是,糾紛和沖突越曝越多。那么,管理、執法上的“和稀泥”還能和多久?(馬滌明)
編輯:梁霄
關鍵詞:廣場舞 沖突 執法 稀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