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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全文)
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12日上午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摘要如下: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決議,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服務“十三五”規劃實施,深入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2742件,審結20151件,比2015年分別上升42.3%和42.6%;制定司法解釋29件,發布指導性案例21件。地方各級法院受理案件2303萬件,審結、執結1977.2萬件,結案標的額4.98萬億元,同比分別上升18%、18.3%和23.1%。
一、 認真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懲罰犯罪、保障人權
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111. 6萬件,判處罪犯122萬人,同比分別上升1.5%、下降1%。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依法審結周世鋒等顛覆國家政權案,加大對暴力恐怖、邪教犯罪等懲治力度。
嚴懲貪污賄賂犯罪。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司法解釋,依法審理郭伯雄、令計劃、蘇榮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在審判白恩培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中首次適用終身監禁,強化對腐敗犯罪高壓態勢。各級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等案件4.5萬件6.3萬人,其中,被告人原為省部級以上干部35人,廳局級干部240人。加大對行賄犯罪懲治力度,判處罪犯2862人。為脫貧攻堅提供司法服務,堅決懲處貪污、挪用扶貧資金等犯罪,審結相關案件1.5萬件。依法審理“紅色通緝令”人員李華波貪污、閆永明職務侵占等案件,對外逃腐敗分子雖遠必懲,讓其難逃法網。
嚴懲嚴重危害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犯罪。各級法院審結殺人、搶劫、綁架、盜竊等犯罪案件22.6萬件。嚴懲涉醫犯罪,積極參與平安醫院創建。審結內幕交易、集資詐騙等案件2.3萬件,山東青島法院審結徐翔等操縱證券市場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嚴懲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犯罪。各級法院審結拐賣、性侵婦女兒童犯罪案件5335件。會同教育部等出臺防治中小學生校園欺凌指導意見,審結涉及校園欺凌犯罪案件213件。
嚴懲電信網絡犯罪。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出臺適用法律意見,堅決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各級法院審結相關案件1726件。
堅決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對社會廣泛關注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案,由山東高院異地復查、公開聽證,并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提審,依法改判聶樹斌無罪。落實刑事冤錯案件國家賠償意見,對陳滿等冤錯案件當事人依法賠償。
加強人權司法保障。死刑案件核準權收歸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十年來,堅持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確保死刑只適用于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堅持罪刑法定、疑罪從無,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對656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420名自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加強審判監督,保障當事人申訴權,各級法院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376件。
二、 認真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商事案件402.6萬件,同比上升20.3%。依法審理國有企業兼并重組等案件,保障國有企業改革順利推進。積極開展破產審判工作,審結破產案件3373件,依法穩妥處置“僵尸企業”,化解過剩產能,幫助困難企業實現重整。內蒙古法院依法再審改判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無罪,保障廣大農民放心從事糧食收購,促進農產品流通。
服務經濟發展重大戰略。制定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支持自貿區企業創新發展。
服務綠色發展。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環境資源案件13.3萬件。依法審理檢察機關、公益組織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山東德州法院審結全國首例大氣污染公益訴訟案件,判令被告賠償2198萬余元用于環境修復。
服務創新驅動發展。依法審理“喬丹”商標爭議系列案件,彰顯我國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立場和決心。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探索適用懲罰性賠償,著力解決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等問題。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知識產權案件14.7萬件,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制定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指導各級法院依法懲治侵犯產權犯罪,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慎用強制措施,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為市場主體營造安全的投資創業環境。
服務海洋強國戰略。各級法院審結涉外商事案件6899件、海事案件1.6萬件。依法審理“加百利”輪海難救助合同糾紛案,準確解釋國際公約,促進完善海洋法治。
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審理侵犯“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權案、邱少云親屬提起的人格權糾紛案,發布保護英雄人物名譽權典型案例,堅決維護英雄形象。
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的司法應對。依法審理竊取手機流量等案件,對情節嚴重的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上海法院審結全國首例代孕引發的監護權糾紛案,以“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明確監護權歸屬。
加強國際司法協助和對外交流。各級法院辦理國際司法協助案件2967件,依法服務對外開放。在江蘇蘇州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最高法院院長會議,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加強司法合作。
三、 認真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保障民生權益
妥善審理涉民生案件。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民事案件673.8萬件,同比上升8.2%。發布審理消費公益訴訟案件司法解釋,審理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2.9萬件。審理勞動爭議案件47.5萬件。開通綠色通道,為農民工追回勞動報酬23.6億元。嚴懲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上海法院審結福喜公司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山東濟南法院審結龐紅衛等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
維護婚姻家庭和諧穩定。各級法院審結婚姻家庭案件175.2萬件,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殘疾人等合法權益。
妥善化解行政爭議。各級法院審結一審行政案件22.5萬件,同比上升13.2%。加強北京、上海跨行政區劃法院建設,推行行政案件異地管轄、集中管轄。配合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等工作,通過司法審查支持“放管服”改革,助推法治政府建設。
保護港澳臺同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審結涉港澳臺、涉僑案件1.9萬件,辦理涉港澳臺司法協助請求或委托事項1.1萬件。
深入開展涉軍維權工作。軍事法院和地方法院依法審理破壞軍事設施、泄露軍事秘密、破壞軍婚等案件1678件,切實維護國防安全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四、 堅持從嚴治院,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人民法院隊伍
牢牢堅持黨的領導。加強人民法院黨的建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斷改進司法作風。
堅定社會主義法治信仰。各級法院共有335個集體、612名個人受到中央有關部門表彰獎勵。去年以來,周衛東、侯鐵男等36名法官積勞成疾、英年早逝,退休法官傅明生遭報復殺害。
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司法腐敗。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對769名履職不力的法院領導干部進行問責,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干警220人。加強警示教育,從奚曉明等違紀違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訓,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
加強司法能力建設。落實“五個過硬”要求,各級法院培訓干警49.3萬人次,努力提高法官政治業務素質。
五、 自覺接受監督,促進司法為民公正司法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認真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辦理代表建議334件,在懲治貪污賄賂犯罪、健全環境資源司法制度等方面充分采納代表意見,促進公正司法。
認真接受民主監督。辦理政協提案110件,走訪部分全國政協委員,配合全國政協和有關民主黨派中央就司法改革等進行專題調研。
依法接受檢察機關訴訟監督。支持、配合檢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責,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規定,規范執行行為。
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開展特約監督員、特邀咨詢員視察法院、旁聽庭審、調研座談、列席審委會等活動96次。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及時發布司法信息,主動接受輿論監督。充分發揮新媒體平臺作用,暢通民意溝通渠道。
2016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深入推進信息化建設攻堅之年。各級法院堅決落實黨中央部署,堅持問題導向,蹄疾步穩推進司法改革。加強智慧法院建設,搭建司法大數據管理服務等平臺,以信息化重塑審判執行流程,實現在線實時管理、實時統計,更好地服務法官辦案、服務群眾訴訟、服務司法決策,促進提升審判質量效率。
一是完成巡回法庭總體布局,進一步實現最高審判機關重心下移。在南京、鄭州、重慶、西安新設4個巡回法庭并于去年底正式辦公,被群眾稱為“家門口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設立兩年來共受理案件4721件,審結4573件。最高人民法院本部與巡回法庭通過信息技術實現同一平臺辦案、同步在線管理,統一裁判尺度。
二是深化立案登記制改革,進一步解決立案難問題。加大改革督察力度,堅決制止立案登記制實施后另設條件限制立案做法,確保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簡化立案程序,全國法院當場登記立案率超過95%。
三是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出臺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意見,建立2338個專門訴調對接中心,419個法院開通在線調解平臺,暢通糾紛解決渠道。各級法院以調解方式處理案件532.1萬件。
四是全面推進司法責任制等基礎性改革,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基本完成法官員額制改革,全國法院產生入額法官11萬名,85%以上的司法人力資源配置到辦案一線。激發法官工作積極性,上海、廣東、海南法官人均辦案數量同比分別增長21.9%、22.3%和34.8%。實行法官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設立法官懲戒委員會,強化錯案責任追究。
五是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確保刑事案件質量。會同有關部門出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意見,落實罪刑法定、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疑罪從無等原則,充分發揮庭審的決定性作用。擴大量刑規范化范圍,適用罪名達到23種,覆蓋全國基層法院90%的刑事案件,規范刑罰裁量權。
六是推進案件繁簡分流,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全國基層法院適用民商事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程序審結案件717.9萬件,占一審民商事案件的66.7%。
七是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司法民主。全國22萬名人民陪審員共參審案件306.3萬件,占一審普通程序案件的77.2%。
八是深化司法公開,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健全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信息四大公開平臺。完善審判流程公開,實現全國法院全覆蓋、各類案件全覆蓋,當事人可隨時查詢案件進展。加強庭審公開,最高人民法院自去年7月1日起所有公開開庭案件都上網直播,各級法院直播庭審62.5萬次,觀看量達到20.7億人次。截至今年2月底,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裁判文書超過2680萬份,訪問量突破62億人次,覆蓋210多個國家和地區,成為全球最有影響的裁判文書網。在執行信息網公開信息4711萬條。
九是創新司法便民措施,進一步解決群眾訴訟不便問題。推進訴訟服務中心轉型升級,針對當事人不同需求,及時提供咨詢、立案、調解、接訪、法律援助等個性化服務。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網上申訴和視頻接訪系統接待當事人3707人次。運用微博、微信、網站等信息平臺,變當事人千方百計打聽案情為法院及時主動告知。
十是推進執行改革,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取得實質進展。各級法院向執行難全面宣戰,共受理執行案件614.9萬件,執結507.9萬件,同比分別上升31.6%和33.1%,執行到位金額1.5萬億元,同比上升54%。深化執行體制改革,完善執行權運行及內外部監督機制。首先向法院自身不規范執行“開刀”,建立全國四級法院統一的執行辦案網絡平臺,實現在線全程監控,有效解決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等問題。推動形成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破解長期存在的“查人找物”難題。與10多個部門建立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對存款、房屋、車輛、證券等主要財產形式“一網打盡”,執行法官足不出戶即可依法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和相關信息,實現了執行模式的根本變革。會同國家發改委等40多個部門完善工作機制,在招標投標、融資信貸、市場準入、高消費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實行信用懲戒,使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發布失信被執行人信息689萬例,限制628萬人次購買機票,限制229萬人次乘坐高鐵。依法懲治拒不執行裁判行為,司法拘留1.6萬人,追究刑事責任2167人,讓司法裁判真正成為懲治違法失信的利劍。
人民法院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一是司法能力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不適應問題,有的法官服務大局意識不強,辦案質量和效率不高,特別是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的能力不足。二是在推進司法改革中存在政策落實不到位、紀律執行不到位問題,有的法院在員額制改革中搞平均主義或論資排輩,有的院庭長放權以后不愿監督、不敢監督、不會監督。三是基層基礎工作存在短板,一些條件艱苦地區法院招人難、留人難問題突出,基層法院管理有待加強,隊伍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四是有的法官以案謀私、充當訴訟掮客、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等問題時有發生,對司法權的監督還存在薄弱環節。五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數量持續增長,一些法院辦案壓力巨大,有的法官常年超負荷工作,身心狀況堪憂。六是法官權益保障工作還不到位,執法司法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
2017年,人民法院將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認真落實本次大會決議,切實加強和改進審判執行工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一是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維護穩定、促進發展。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和暴力恐怖等犯罪,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嚴懲殺人、搶劫等嚴重刑事犯罪,依法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等新型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保持對腐敗犯罪懲治力度不減,做好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審判工作。加強產權司法保護,依法糾正涉產權冤錯案件,增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感。
二是堅持司法為民,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依法審理教育、就業、醫療、養老等民生領域案件,及時審理執行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案件,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妥善審理涉及金融扶貧、貧困地區產業發展等案件,促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切實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確保如期實現“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
三是堅定不移推進司法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繼續推進司法責任制、法官員額制和單獨職務序列、法官職業保障、人財物省級統管等改革,激發改革內生動力。繼續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統一證據標準,提高證人出庭率和律師辯護率,更好地發揮庭審作用。完善巡回法庭建設。統籌推進跨行政區劃法院設置、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人民陪審員制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改革。
四是加快建設智慧法院,努力提供更多優質司法服務。依托全國法院“一張網”,強化信息平臺應用,推進電子卷宗錄入、庭審語音識別、審判智能服務等科技系統與辦公辦案平臺融合,提升信息化建設水平,促進公正司法。強化律師服務平臺應用,更好地保障律師依法執業。
五是堅持從嚴治院,夯實基層基礎,建設過硬隊伍。認真貫徹黨中央關于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意見,扎實推進法院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著力增強法官履職能力。強化對下監督指導,提升基層司法水平。堅持反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決懲處隊伍中濫用職權、貪贓枉法、以案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確保公正廉潔司法。(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最高人民法院 工作報告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